阳光100上半年毛利3.79亿 经调整后毛利率19.3%

观点地产网   2016-08-29 16:24
核心提示:阳光100集团实现合约销售金额人民币42.94亿元,较2015年同期增长34.1%;实现合约销售面积506,329平方米,较2015年同期增长19.2%。

  8月29日,阳光100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发布中期业绩公告。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显示,报告期内,集团的毛利由2015年同期的人民币3.24亿元增加17.0%至人民币3.79亿元,而毛利率由2015年同期的13.7%增加至18.2%。若不包括于报告期内计提的非经常性存货减值损失人民币2280万元,集团经调整后的毛利率为19.3%,与2015年同期经调整后的毛利率大致持平。

  报告期内,集团实现合约销售金额人民币42.94亿元,较2015年同期增长34.1%;实现合约销售面积506,329平方米,较2015年同期增长19.2%。

  其中,住宅及车库实现合约销售金额人民币39.59亿元,较2015年同期增加45.0%;实现合约销售面积484,823平方米,较2015年同期增加23.0%。

  合约销售区域分布较为均衡,其中武汉、清远、无锡和温州项目贡献显着,合约销售金额分别为人民币8.72亿元、人民币8.41亿元、人民币8.10亿元和人民币4.64亿元,分别占集团总合约销售金额的20.3%、19.6%、18.9%和10.8%。

  此外,集团平均合约销售单价为人民币7979元/平方米,较2015年同期有所增长,主要是受惠于房地产市场整体回暖,报告期内签约销售的高价产品所占比重有所增加。

  报告期内,集团支付各类土地款项合计人民币9130万元,其中包括支付重庆阳光100国际新城土地款项人民币6070万元及烟台阳光100城市广场土地款项人民币2100万元。集团维持稳健的土地储备规模,截至2016年6月30日,累计土地储备权益面积达1,014万平方米。

  报告期内,集团的收入由2015年同期的人民币23.64亿元下降11.9%至人民币20.81亿元,主要是由于物业销售收入减少所致。

  其中,物业销售收入由2015年同期的人民币21.43亿元下降13.5%至人民币18.53亿元,主要是由于交付物业的总建筑面积减少所致。物业管理及酒店经营收入由2015年同期的人民币1.70亿元增加3.2%至人民币1.75亿元,主要是由于集团的物业管理面积增加所致。投资物业租金收入由2015年同期的人民币5070万元增加4.1%至人民币5280万元,主要是由于租金水平提升及出租的建筑面积增加所致。

  截至2016年上半年,集团的总体融资成本显着下降,同时财务结构持续优化。总体资金成本约为9.8%,较去年底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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