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重组折戟之后 中房地产将全面受托管理中交地产

观点地产网   2017-01-16 09:59
核心提示:中房地产宣布,公司通过《关于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中交地产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中房地产将受托管理中交地产。

  1月15日,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公司于当日的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中交地产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待交易完成后,中房地产将以每年收取400万元费用受托管理中交地产。

  公告显示,本次被托管的中交地产有限公司为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公司,而中交房地产集团通过中住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本次受委托的中房地产53.32%股权,是中房地产的间接控股股东,因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托管期间,受托方中房地产全面负责目标企业的经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目标企业房地产业务的开发、经营和管理。托管期间,目标企业的产权关系保持不变,目标企业股权的所有权、最终处置权等仍由委托方享有,目标企业的损益由目标企业自行承担或享有。

  此外,在托管期内,每年的托管费用为400万元,由受托方直接向委托方收取,托管期限暂定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经批准本次托管事项。

  中房地产于公告表示,中交房地产集团将中交地产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有利于解决目前中交地产与公司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而公司每年收取托管费用400万元,对中交地产不合并报表,本次受托管理事项对公司主营业务及财务指标无重大影响。

  事实上,早在2016年5月20日,中房地产曾公布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表示中房地产拟发行股份购买地产集团(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中房集团旗下6个地产公司部分股权,标的资产合计作价64.33亿元。

  据了解,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中交地产、中住兆嘉、中房天津及重庆嘉润持股比例为100%,对中房苏州及重庆嘉汇持股比例增至70%。

  不过仅仅24天后,这次重组即有了最终结果。2016年6月13日,中房地产发布了终止重组的公告。重组触礁的原因是,中交地产因故需要减少注册资本金,这直接导致公司两笔5年期合计28亿元公司债券需要提前清偿。而债权人在相关会议上否决了中交地产提出的《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因为存在不确定性,中房地产因此决定终止此次资产重组。

  某种程度上,就是上述债权人否决了一场涉及“央企整合”“绿城中国”等备受瞩目字眼的旗舰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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