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今日83亿元集中挂牌7宗地 南沙4宗设最高限价

观点地产网   2017-06-27 13:46

核心提示:6月27日,广州集中推出7宗土地,其中6宗位于南沙,合计面积达37.19万平方米,总起始价69.95亿元。

  6月27日,广州集中推出7宗土地,其中6宗位于南沙,合计面积达37.19万平方米,总起始价69.95亿元;1宗为位于海珠昌岗中路的橡胶新村东部地块,面积为1.45万平方米,起始价达12.76亿元。

  南沙方面,2017NJY-4地块、2017NJY-5地块、2017NJY-6地块、2017NJY-7地块均设置“最高限制地价+竞配建+竞自持+摇号”出让模式。

  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之后,则转入竞配建环节,当配建面积达到最高时,则进入竞报企业自持商品住房面积,当自持面积达到100%,将停止网上竞价,改为摇号确定竞得人。

  其中,企业自持部分作为租赁住房,须整体确权(只办理一个不动产权证),不得销售,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

  2017NJY-4地块位于南沙体育馆北侧地块(南沙区黄阁镇凤凰大道西侧、凤亭大道北侧),挂牌起始价为16.84亿元,可建设用地面积为8.73万平方米,最高限制地价为23.57亿元,同时配建人才公寓(住宅)设置最高配建面积为15.3万平方米。

  其中,A1-12-08、A1-12-10、A1-12-11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A1-12-07、A1-12-09为二类居住用地。

  容积率方面,A1-12-07≤2.3,A1-12-08≤1.2,A1-12-09≤2.0,A1-12-10≤1.2,A1-12-11≤4.3。

  上述地块要求竞买申请人须在广州市南沙区注册成立独立法人公司,并在竞得地块后,将其或其集团所属控股子公司已上市的文化体育产业类独立法人企业总部(全国总部)注册地迁入广州南沙区。

  此外,竞得人需自持A1-12-08、A1-12-10地块全部建筑面积的物业,自持物业自取得房地产权证后持有年限不低于8年,用于发展会展经济、文化创意等产业。

  同时要求竞得人需在政府指定地块配建不低于15000平方米的地下公共空间,用于南沙体育馆交通疏散、社会停车场等用途。

  2017NJY-5地块、2017NJY-6地块、2017NJY-7地块则要求竞得人须在本次出让地块成交后30天内与地块所属的村民委员会签订开发协议。

  其中,2017NJY-5地块位于黄阁镇莲溪村(南沙区黄阁镇市南大道西侧、鸡谷山路南侧),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净用地面积为5.98万平方米,容积率≤2.64,挂牌起始价为12.85亿元,最高限制地价为17.99亿元,同时配建人才公寓(住宅)设置最高配建面积为3.24万平方米。

  2017NJY-6地块位于黄阁镇南涌口村(南沙区黄阁镇黄阁西路西侧、黄阁大道北侧),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净用地面积为9.22万平方米,容积率≤2.5,挂牌起始价为18.49亿元,最高限制地价为25.89亿元,同时配建人才公寓(住宅)设置最高配建面积为4.86万平方米。

  2017NJY-7地块位于南沙街坦头村(南沙区南沙街环市大道北南侧),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净用地面积为4.67万平方米,容积率≤2.87,挂牌起始价为10.95亿元,最高限制地价为15.34亿元,同时配建人才公寓(住宅)设置最高配建面积为2.66万平方米。

  2017NJY-2地块位于南沙区横沥镇灵山岛尖C2-35-02地块,为商业设施用地、商务设施用地,宗地面积为4.95万平方米,容积率≤2.5,挂牌起始价为0.83亿元。

  该地块要求竞买申请人须在广州市南沙区注册成立独立法人公司。竞买人或其所属集团下属产业应包含金融业板块,同时拥有在香港联交所挂牌的上市公司,总资产规模不低于2000亿元人民币。

  同时要求竞买申请人或其所属集团及其关联企业须在竞得土地后180天内注册或迁入2家或以上(至少1家持有金融业牌照)的独立法人企业总部到广州南沙区,今后新设金融企业原则上注册在南沙区,确保项目正式运营起5年内累计实现营业收入不少于2500亿元人民币。

  竞得人需自持总建筑面积50%以上的物业,自持部分物业自持有年限不低于5年,且要求项目在36个月内全部竣工。

  2017NJY-3地块位于南沙区横沥镇灵山岛尖,包含C2-21-11、C2-22-01、C2-22-05地块,宗地建筑面积为3.64万平方米,挂牌起始价为9.99亿元。

  容积率方面,C2-21-11地块≤4.5,C2-22-01、C2-22-05地块≤4.0。

  该地块要求竞买申请人须在广州市南沙区注册成立独立法人公司。竞买申请人或其所属集团应为从事交通建设及运营的企业,其产业应包含金融业板块,且拥有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总资产规模不低于3500亿元人民币。

  同时要求竞买申请人或其所属集团控股子公司须竞得土地后180天内注册或迁入5家或以上(其中一家须为金融服务业)独立法人企业总部到广州南沙区。

  值得注意的是,竞得人需自持总建筑面积30%以上的物业,自持部分物业持有年限不低于5年。

  另外,位于市中心也有一宗土地挂牌,为海珠区昌岗中路100号橡胶新村东部地块,该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金融业用地。

  该地块总用地面积1.45万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1.17万平方米,其中1648平方米已建成并确权的回迁楼用地不纳入出让范围,容积率≤8.38,挂牌起始价为12.76亿元。

  其亦采用“最高限制地价+竞配建+竞自持+摇号”出让模式,最高限制地价为18.5亿元,最高配建面积为1.49万平方米,当达到最高配建面积时,竞买方式转为竞企业自持居住、商业金融业建筑面积的方式确定竞得人,自持面积达到100%,将改为摇号确定竞得。

  企业自持部分作为租赁用房,须整体确权(只办理一个不动产权证),不得销售,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

  公告指出,上述海珠地块将以现状公开出让方式完善该地块用地手续,且由原用地单位广州市华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广州广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按现状交地。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该地块涉及司法查封问题,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该地块查封至2018年2月12日。

  查封机关同意在查封状态下挂牌出让该地块;地块成交后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属于被执行人广州市华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该地块的全部土地权益款划入该院代管账户,再由该院3日内解除对该地块的查封。

  此外,该地块尚存债权债务纠纷,竞得人需自行与原用地单位广州市华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广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协商解决债权债务清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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