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李敏:从自身实际和消费需求出发做休闲娱乐业态的集合

——2017中国新兴零售品牌创新峰会系列报道

赢商网 李妙凡   2017-12-15 16:12
核心提示:与商业地产开发商做购物中心不同,开发商在做商业时更多的是做配套,这是刚需,所以在引进休闲娱乐业态的时候对租金不会有特别高的需求值

  (赢商网报道)12月15日,赢商网联合多牛传媒、汉博商业共同举办以“度势立新  不负时代”为主题的2017中国新兴零售品牌创新峰会,吸引了众多品牌商家及开发商、以及各界人士的关注。

  论坛上,围绕晟嘉国际影城(需求面积:3000-9000平方米)·休闲娱乐业态更迭加速下的消费趋势”这一主题,北京中互晟嘉、奥亦乐园、上海必捷以及北京金隅、华夏幸福、泰禾等品牌、开发商开展了一场精彩的高端对话。

  在对话中,华夏幸福商业事业部招商中心总经理李敏对购物中心与休闲娱乐业态之间的联系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购物中心提供的是一种生活方式和社交空间

  李敏表示, 现在大家都在讨论80后、90后、00后的消费需求是什么,事实上无论在城市核心区、产业新城还是卫星城生活,归根结底大家的需求更多的是一种生活方式。

  而作为购物中心的运营者最核心的就是提供一种生活方式,“这应该是未来业态的组合,组合的不是业态,而是生活方式。”

  另外,购物中心还应该提供一个社交空间,而不仅满足于购物或者是吃饭。大家需要什么样的生活方式,需要打造什么样的空间,这是现在休闲娱乐如何提升、迭代升级过程中需要考虑的。

  从实际和需求出发做休闲娱乐业态的集合

  在被问及休闲娱乐业态的引进是否会对周边租金产生影响时,李敏认为,与商业地产开发商做购物中心不同的是,开发商在做商业的时候更多的是做配套,这是刚需,所以在引进休闲娱乐业态的时候对租金不会有特别高的需求值。

  反而会从购物中心自身体量和定位等方面出发,去考虑做休闲娱乐业态的集合,比如华夏幸福小镇就是在尝试把体验和休闲娱乐业态融入进去,可能租金回报并不高;但其带来的生活方式与微度假、文旅IP旅游相关,未来可能会有其他的收入。

  另一种是社区商业,在引进休闲娱乐业态时对于租金也不会有太大的需求,如果整个项目发展成熟之后,会不断更新迭代,而且如果真正符合人们对文化生活的需求,自然会有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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