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美凯龙收上交所问询函 要求补充披露投资性房地产等

观点地产网   2019-05-24 10:21

核心提示:红星美凯龙收上交所问询函,要求在5月31日前在投资性房地产、主营业务经营情况与主要财务信息方面进行补充披露。

  5月24日,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表示收到上交所发送的年报问询函。要求在投资性房地产、主营业务经营情况与主要财务信息方面进行补充披露。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获悉,上交所对美凯龙2018年年度报告进行事后审核后,在投资性房地产方面,发现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18.20亿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为30.24%。

  上交所要求其补充披露投资性房地产所处位置、土地性质、购置单价、物业面积以及报告期末的账面价值;投资性房地产所处建设阶段和使用状态、具体用途以及报告期内的租金或转让收益;投资性房地产的抵质押状态、抵质押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和期末余额。

  截止至报告期末,投资性房地产占总资产比重达70.84%,为主要的长期经营性资产。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估值方法未采用市场法,而采用收益法、直接比较法、假设开发法等方法。

  上交所要求其补充披露未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的原因;对各项投资性房地产所采用的估值技术、评估计算过程和结果;说明投资性房地产估值合理性;按照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并模拟测算对公司各项关键财务指标影响。

  年报披露,美凯龙持有15.55亿的投资性房地产在项目合作方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上,并确认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投资性房地产。

  上交所要求其补充披露该项房地产的基本信息;说明将该项房产确认为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投资性房地产依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关于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和主要财务信息上,年报披露有息负债266.11亿元,同比增长60.61%,并有2.03亿元利息费用资本化。

  上交所要求其披露新增借款资金的成本及主要用途;相关利息费用资本化依据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说明是否存在资金周转风险及偿债风险,并说明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美凯龙第四季度实现营收42.48亿,同比增长31.20%;净利润3.17亿元,同比下降74.38%。上交所要求其补充披露在营业收入增长的同时净利润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同时在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问题上,上交所要求其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大额应收票据贴现或背书具体情况,说明贴现或背书的应收票据是否满足终止确认条件。

  据上交所要求,美凯龙须在2019年5月31日之前回复上述事项并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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