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max!广州黄埔出台“暖企8条”:免租、减费、补贴…

赢商网   2020-02-05 14:01
核心提示:黄埔区在全国国家级开发区中率先出台“暖企8条”,包括免租减租、返还企业失业保险费、新招工补贴等多条硬核内容,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抗击疫情、帮扶企业,政府在行动!

  赢商网从广州黄埔发布官方微信获悉,为支持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面复工复产,黄埔区放大招,在全国国家级开发区中率先出台“暖企8条” 。

  该政策条条硬核,分为应急保障、生产保障、攻关奖励、金融纾困、投产奖励、租金减免、稳岗就业、创新扶持共8条,重点解决企业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现实困难,力度大,受惠广。

  政策亮点划重点:

  ·减费降负最有力:

  为帮助企业最大限度降低经营成本,渡过难关,我区对租用区属国企经营用房的企业,实行“一免两减半”【免收1个月房租、减半2个月房租】。鼓励孵化器(区级以上)减免企业租金,对疫情期间累计减免企业租金超过100万元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援企稳岗最得力:

  对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的中小企业,只要坚持不裁员、少裁员,在广州市的政策返还失业保险费50%的基础上,我区按照1:0.5进行配套,即企业可以获得失业保险费75%的返还,全国力度最大。我区还对中小企业新招员工、人力资源机构介绍员工给予补贴。

  ·攻关支持最大力:

  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我区充分发挥生物医药强区、人才强区资源优势,鼓励应急科研攻关,对研发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有效疫苗或特效治疗药物,为抗击疫情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上级科技部门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科技攻关项目应急立项的,采用前资助方式进行配套支持,对国家级科技项目,最高给予500万元扶持

  截至目前,全区病毒防控、检测检验、治疗救治等生物医药领域的49家科研企业,正加班加点、紧急攻关生产。

  ·复工保障最给力:

  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我区搭建应急物资生产供应与需求采购对接平台,保障复工企业优先采购急需的口罩、测温仪、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对提前复工生产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物资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并按设备购置金额的80%给予补贴。对在一季度实现两位数增长的大型骨干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截至2月4日,黄埔区共有复工生产规上工业企业108家,其中19家入选国家和省、市、区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名录;全国共52家机构生产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产品,其中8家来自我区。

  政策全文如下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暖企”八条

  第一条【应急保障】

  对2020年2月10日前复工生产防护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测温仪、病毒检测用品、消杀用品、药品及急需的医疗器械等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物资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上述企业新购设备在2月10日前开展前述生产活动的,按照设备购置金额的8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

  对疫情期间正常供应应急保障物资的大型超市门店、大型B2C零售电商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第二条【生产保障】

  搭建应急物资生产供应与需求采购对接平台,保障复工企业优先采购急需的口罩、测温仪、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开展免费配送服务,优先安排病毒筛查检测,全力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对2019年产值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以上的骨干工业企业,2020年第一季度产值增速10%以上的,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第三条【攻关奖励】

  发挥生物医药强区、人才强区资源优势,鼓励应急攻关,对研发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有效疫苗或特效治疗药物、为抗击疫情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获得上级科技部门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科技攻关项目应急立项的,采用前资助方式进行配套支持,对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项目,分别给予100%、70%、50%的资金配套,最高分别为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

  第四条【金融纾困】

  进一步发挥“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创新服务超市”作用,积极协调各类金融机构采取延期还贷、展期续贷、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等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建立金融服务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鼓励银行机构压降成本费率,加大对企业特别是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企业的支持力度,适当下浮贷款利率,力争2020年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

  第五条【投产奖励】

  对2020年第一季度新入统的生产性投产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第六条【租金减免】

  对租用区属国企经营用房的企业,免收1个月房租、减半2个月房租。房租减半部分可延期两个月缴纳,不计算滞纳金。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稳岗就业】

  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中小企业,按其上年度获得稳岗补贴金额的50%给予资金配套支持。中小企业新招员工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岗前培训补助。为中小企业介绍员工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500元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每家机构最高补贴50万元。

  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百大项目庆百年”公建项目,创造特色就业岗位。

  第八条【创新扶持】

  鼓励孵化器(区级以上)减免企业租金,对疫情期间累计减免企业租金超过100万元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并以区政府、管委会名义给予表彰。

  本政策执行期暂定为自政策发布之日起的6个月。国家和省、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我区遵照执行,享受本政策扶持的企业可同时享受区内其他政策。由区政策研究室会相关部门负责政策解释。

  政府纾困、出台相关政策扶持企业抗击疫情的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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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疫情中小企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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