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营商环境!《杭州市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来了

赢商网综合整理   2022-02-11 16:28
核心提示:2月11日,杭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杭州市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新闻发布会,具体介绍了《杭州市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

今天(2月11日),杭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杭州市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具体介绍了《杭州市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

作为国家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之一,杭州市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制定出台了《杭州市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推出153项改革事项

主要目标

经过三至五年的创新试点,杭州市营商环境竞争力跃居全球前列、全国领先,政府治理效能全面提升,集聚和配置各类资源要素能力明显增强,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率先建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加快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为国家营商环境建设作出重要示范,提供杭州经验。

重点内容

《实施方案》改革内容涉及面广,推出了153项改革事项,涵盖了国家明确的101项和杭州特色的52项,以及暂时调整适用的3部省级法规规章有关规定。主要有十个方面:

一、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

推出了7项改革事项,一是支持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深化“一照多址”、实施“一证多址”改革。二是便利跨区域开展经营活动。推进11类客货运输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与核验等。

二、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

推出16项改革事项,一是实施透明规范的市场准入。推进企业年报“多报合一”。二是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探索建立市场主体除名制度。

三、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

推出17项改革事项,一是深化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对一般工业项目开展联合验收。二是优化建筑工程管理。试点推行建筑师负责制。三是提升市政公用服务水平。对水电气等市政接入工程采用承诺备案或并联审批。

四、更好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

推出18项改革事项一是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探索对食品自动制售设备等自动化、无人化新业态经营者发放食品经营许可。二是促进知识产权交易转化。健全政府引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三是推动创新要素高效配置。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四是优化公共服务保障支撑。探索建立医保智能报销系统,便利医疗费用电子发票零星报销。

五、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推出15项改革事项一是进一步提高进出口通关效率。逐步扩大“两步申报”适用范围并完善容错机制。二是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通道。探索“线上下单、线下展示、定点配送”“数字清关”等跨境电商新模式。

六、优化外商投资和国际人才服务管理

推出11项改革事项一是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体系。简化港澳投资者办理商事登记流程和材料。二是优化国际化人才服务管理。结合实际制定外籍“高精尖缺”人才地方认定标准。

七、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推出9项改革事项一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化待遇。二是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强网络虚假宣传、刷单炒信、虚假交易等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三是营造公开透明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市场。实现全行业、全类型、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全覆盖。

八、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监管

推出19项改革事项一是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在消防安全、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机制。二是创新监管方式。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分级分类监管。三是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开展行政执法监管“一件事”集成改革,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

九、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

推出14项改革事项一是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探索建立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而不履行合同约定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实施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商标恶意注册和专利非正常申请快速处置联动机制。三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建立市场主体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登记承诺制度。

十、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

推出27项改革事项一是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推进涉企事项“一网通办”“一照通办”。二是深化政府数字化改革。完善惠企政策兑付事前精准推送机制,全面实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实时兑现。扩大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应用,打造“无证明城市”。

保障措施

主要有以下6条: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主要领导挂帅,市级有关单位和区、县(市)参加的全市协调推进机制。

2.严格责任落实。根据国务院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分工,严格履职尽责。

3.强化法治保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3年内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暂时调整适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决定,按照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3年内在杭州市暂时调整适用法规规章有关规定的决定,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市)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调整授权情况,及时对本部门和本地区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作相应调整,建立与试点要求相适应的管理制度。

4.强化系统和数据支撑。对接打通国务院相关部门专网,以数据跑代替企业群众跑,减少企业群众纸质材料提交和现场办事,为创新试点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保障。

5.健全全链条全流程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强化改革试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夯实监管责任,完善和细化监管要求,坚守安全底线。

6.注重宣传引导。各地各单位要做好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充分利用各类传播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增进社会公众对营商环境创新改革的了解和支持,提升影响力和知晓度,营造更加浓厚的改革氛围。

整合自微信公众号杭州发布和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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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营商环境政策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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