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庭国际回复关注函:一年到期有息负债40.64亿 不存在流动性风险

观点网   2022-02-12 09:55
核心提示:经与银行沟通,截至目前中信银行、浦发银行、九江银行和厦门国际银行均签订了展期协议。

2月11日,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

观点新媒体了解,深交所要求皇庭国际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资金状况等,说明公司截至目前的有息债务余额,短期内到期及逾期债务情况,分析公司短期及长期偿债能力,并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关于流动性风险,皇庭国际表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0374.82万元。公司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总额为40.64亿元,占公司借款余额的89.75%,但是借款中以房产、存单等实物资产抵押、质押贷款为38.63亿元,信用贷款为2.01亿元。

公司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中的38.63亿元均有房产等实物资产抵押和股权质押,房产均在一二线城市中心区,资产较优质,且抵押率较低。经与银行沟通,截至目前中信银行、浦发银行、九江银行和厦门国际银行均签订了展期协议。

公司因到期或涉诉等原因尚未偿还债务的余额为34.28亿元,主要是中信信托27.5亿元贷款。公司已在采取多种措施解决融资到期及涉诉事宜。公司一方面在积极与其他金融机构沟通承接相关事宜。另外,公司已在推动出售部分资产。

总体分析,皇庭国际表示,公司主要融资均由房产等抵押物担保,抵押物经营现金流稳定,随着前述融资置换事项取得积极进展,以及公司资产出售工作的推进,公司债务及诉讼事项将陆续得到顺利解决,公司融资及债务总体安全稳定,目前不存在流动性风险。

关于持续经营能力,皇庭国际表示,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具体而言,公司目前经营正常,随着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公司商业不动产出租率提升,营业收入有所增长,经营性现金流量为正,资金运转正常。

除中信信托贷款本金27.5亿元受相关政策影响暂无法续期,公司正与国内外各家金融机构协调贷款承接置换工作,且承接置换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其置换不会影响皇庭国际的持续经营。此外,公司也在积极探索业务转型。

如相关资产出售能够逐步顺利完成,可以陆续解决公司上述到期债务及诉讼,将极大优化公司资产和债务结构,也可以为公司探索发展新业务提供资金支持,促使公司更稳健的发展。

皇庭国际表示,公司不断加强资金管控,对到期债务偿债资金提前筹划,公司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中的38.63亿元均有房产等实物资产做抵押、质押,房产均在一二线城市中心区,资产较优质,且抵押率较低,公司也积极与各银行沟通,避免债务违约风险;同时公司也提高现金计划管理能力,科学匹配现金流入与支出的金额、期限,保持合理的现金储备,以满足公司日常支出及偿债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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