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财政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对在北京市参保缴费,属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运输行业的企业,阶段性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保费缓缴政策。
通告提到,符合缓缴政策的企业、单位,可申请缓缴2022年4月至6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2022年4月至10月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
参保单位可在5月9日至5月13日申请从4月起享受缓缴政策;在5月16日至5月25日申请从5月起享受缓缴政策;6月至10月相关社会保险费缓缴申请时间为当月1日至15日。申请缓缴成功的参保单位,从当月起享受缓缴政策,只需申请一次,无需每月申请。
此外,为确保参保单位可从4月起享受缓缴政策,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的三项社会保险费以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的征收期限,调整为2022年5月16日至5月27日。自6月份起,恢复原社会保险费征缴时间安排。
《措施》既在普惠层面制定纾困政策,也针对餐饮业、零售业、旅游业、水路公路铁路运输业和民航业等五大行业进行纾困扶持。
日前,天津市金融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等制定出台多项措施,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提高金融服务精准性、直达性和有效性。
全国31个省市2022年一季度经济成绩单也悉数出炉,其中广东GDP继续领跑全国,逼近3万亿元;新疆经济增速最亮眼,GDP同比增长7%。
5月4日,广东惠州印发《惠州市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从7个方面推出23条措施,扶持企业发展。
吉林制定《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若干措施》,聚焦分级分类推动复商复市,综合施策释放消费潜力,提出5方面29措施。
4月28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珠海市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促进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帮助重点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
关键词:餐饮业、零售业、纾困扶持措施 2022年04月29日
4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促进消费若干措施提出,鼓励各地发放消费券、惠民券等,用于零售、餐饮、文旅、住宿、体育领域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