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鼓励各地发放消费券 粤东西北各市发放不得少于500万元

观点网   2022-04-28 17:13
核心提示:4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促进消费若干措施提出,鼓励各地发放消费券、惠民券等,用于零售、餐饮、文旅、住宿、体育领域消费。

4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广东省进一步促进消费若干措施。

措施提出,鼓励各地发放消费券、惠民券等,用于零售、餐饮、文旅、住宿、体育领域消费,活跃消费市场。

广东省各地促消费行动实行奖补政策:一是将今年以来已出台的促消费政策纳入奖补范围,二是未出台促消费政策的地市必须在5月1日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促消费活动;三是对珠三角地市(不含深圳市)按其发放消费券实际支出的50%比例补贴,每市最高补贴不超过3000万元;四是粤东西北各市发放消费券不得少于500万元,省级财政给予每市500万元的基础补贴。鼓励粤东西北各市加大消费券发放额度,超出基础部分按70%比例补贴,每市最高补贴不超过2500万元。

此外,广东省设立3000万元“有奖发票”资金,围绕零售、餐饮、文旅、住宿、体育等领域,科学制定奖励办法,在全省范围内根据发票金额开展“有奖发票”活动,提升市场消费活力,活动期限从5月1日起至年底。具体方案由省税务局会省财政厅制定。

{{num}} 全部展开
0

好文章,支持一下!

0

好文章,收藏起来!

文章关键词: 广东省消费券餐饮文旅
本文转载来自:观点网,不代表赢商网观点,如需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赢商网,电话:020-37128209;邮箱:news@winshang.com
参与评论
未登录
你可能感兴趣
添加到收藏夹
×
×扫描分享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