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陕西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全省民政系统稳经济、保民生、兜底线20条措施的通知。该措施主要包括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线、积极开拓就业岗位、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积极助力乡村振兴、努力促进农民增收、加强福利彩票销售创新管理七大方面。
其中在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方面,提出鼓励行业协会商会指导会员企业用好用足税费减退、社保费缓缴、金融支持等政策措施;鼓励探索运用信用手段释放消费潜力,引导会员企业依法、诚信经营,不断增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等。
原文内容如下:
陕西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全省民政系统稳经济、保民生、兜底线20条措施的通知
陕民发〔2022〕54号
各设区市民政局、杨凌示范区民政局、韩城市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关于稳住经济大盘有关要求,就全省民政系统稳经济、保民生、兜底线提出20条措施,现通知如下。
一、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1.切实加强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加大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落实力度,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对其他基本生活受到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相关社会救助和保障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家庭或个人,及时通过临时救助给予帮扶。强化对低收入人口的监测预警,对发现的困难群众及时干预、精准救助、综合帮扶。全面落实临时救助“先行救助”“分级审批”等政策规定,对在非户籍地因疫情影响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群众,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强化资金监管,严禁擅自扩大资金支出范围,严禁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滞留救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加强孤困儿童兜底保障。完善主动发现机制,落实孤困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年内集中供养孤儿最低人均养育标准不低于1400元/月,分散供养孤儿最低人均养育标准不低于1000元/月。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孤弃儿童逐步集中到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养育,着力推进儿童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增强儿童福利机构社会服务功能,推进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重度残疾等困境儿童集中养育。
3.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研究制定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长效运行办法,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智慧养老”的养老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逐步为农村低保、低收入家庭和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低偿或无偿的集中托养服务。
4.认真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开展第十个“6·19”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开放日活动,认真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加强救助寻亲、站外托养服务管理。对滞留超过3个月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受助人员,积极推动落户安置。
5.全力保障残疾人基本权益。年内下拨资金4.6亿元,按时足额为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全力推动陕西民政康复医院医工医养结合改造项目建设运营。
二、积极开拓就业岗位
6.加强养老护理队伍建设。年内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1万名。鼓励有条件的市(县)探索建立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制度。加大基层特别是街道(乡镇)、社区(村)养老服务岗位开发力度,择优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村留守妇女等群体就业。对养老服务机构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就业、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由人社部门按留用人数对单位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
7.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就业创业。统筹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有空岗待招聘、因退休离职待招聘、新增待招聘等岗位需求,完善招聘计划方案,积极稳妥组织招聘工作,择优录用,确保质量。2022年所有新招聘岗位要全部向高校毕业生开放。鼓励具备条件的行政村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到村担任村务工作者。支持在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物业、健康等服务的机构加快发展,增强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指导有条件的城乡社会组织因需设立就业见习岗位,纳入本地区见习单位目录和见习岗位清单,见习期满后可按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8.积极开发社会工作岗位。加快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积极培育壮大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力争年底前各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覆盖率达到100%,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开展服务,原则上每个社会工作站配备1名以上持证社会工作者。鼓励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设立社工岗位,吸纳专业社工人才就业。
三、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9.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重点推进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加快实施进度,对15个敬老院实施适老化设施改造,全省新增护理型床位4000张以上。加快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力度,年底前完成覆盖率90%的目标任务。
10.加快推进儿童福利服务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儿童福利机构提质赋能,年内启动1个儿童福利机构新改扩建项目。加快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建设,年内市、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实体化运行率达到15%,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达到25%。
11.加快推进老旧殡仪馆升级改造和安葬(放)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宝鸡太白县、榆林佳县等地殡葬基础设施改扩建项目。推进节地生态安葬(放)设施建设,以奖代补资助70个乡镇建设公益性安葬设施。
四、更好服务市场主体
12.积极扶持培育养老服务产业。深化放管服改革,协调落实养老服务机构水、电、气、暖、税费等优惠措施,加大养老服务机构纾困减负,支持减免公建养老设施租赁费用等。支持养老服务连锁化、集团化运行,评选星级养老服务机构,培育一批养老服务品牌龙头企业。
13.激发行业协会商会发挥作用。常态化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行为,鼓励行业协会商会指导会员企业用好用足税费减退、社保费缓缴、金融支持等政策措施,搭建企业向政府部门反映诉求、企业之间供需对接等交流平台,梳理行业内受疫情影响严重、濒临破产倒闭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名单,了解掌握实际困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积极向政府部门建言献策,协助政府部门抓好相关纾困政策的落实落地。强化诚信自律建设,建立健全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长效机制。鼓励探索运用信用手段释放消费潜力,引导会员企业依法、诚信经营,不断增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五、积极助力乡村振兴
14.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搭建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对接平台,建设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项目库,推动资源、项目、人才向困难群众倾斜、向重点帮扶地区倾斜;建立健全可持续发展机制,鼓励“多元化”参与,推动“五社联动”,支持设立乡村振兴专项基金,加强帮扶地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苏陕协作”助力乡村振兴机制,推动江苏社会组织与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村结对帮扶,积极争取江苏省社会力量在资金、项目方面的支持。
15.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结合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行动要求,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聚焦产业就业、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和发展养老服务、培育文明乡风等,打造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品牌。
六、努力促进农民增收
16.选好农民致富带头人。持续依法依规做好村委会委员届中出缺调整,严格进行人员资格联审、选举等工作,从致富能手、返乡创业人员、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等优秀人才中选优配强基层班子,建设骨干队伍,夯实基层基础。
17.加大村务公开透明度。积极推行村“两委”联席会议、“四议两公开”制度以及“线上+线下”村务公开模式,让群众参与说事、议事、主事,激发群众参与农村经济发展的热情。
18.积极开展示范培训。开展村主任省级示范培训工作,整体优化提升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服务村级经济组织发展壮大,促进村民增收。
七、加强福利彩票销售创新管理
19.全力扩增销售站点数量。提高投注站“快乐8游戏”代销费比例至8%,增加站点收入,稳定销售队伍。降低投注机押金,其中城区押金下调为8000元/台、县城5000元/台、乡镇3000元/台,扩大网点数量规模。开展以奖代补、以赛代补等市场营销活动,鼓励和支持经营困难的站点向兼营站点转型发展,在便利店、超市、烟酒店、写字楼、社区等多业态拓展销售渠道,争取全省福彩从业者达到2万人。
20.加大公益宣传。开辟社区+彩票+公益宣传新阵地,全面提升公益驿站营销服务平台的运行成效。开展“以销售厅为核心,百站联刮为卖点”的卖场模式,加快推进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搭建。推广公益之声广播进站工作,年底前在全省2000-3000个投注站实现广播进站。
省民政厅将适时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请各地于每月30日前,将贯彻落实进度情况报省民政厅。
陕西省民政厅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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