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股融资9.6亿,旭辉偿债之路再近一步

乐居财经   2022-12-21 11:07
核心提示:12月以来,旭辉已先后与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光大银行、厦门国际银行等四家银行签订银企战略合作协议。

文/乐居财经 严明会

相较于其他的暴雷房企,旭辉算是幸运的,在官宣违约后,多重利好政策接踵而至,旭辉也抓住机会,尽力挽回局面。

受益于“第三支箭”的发出,旭辉也等来救急的资金。12月20日清晨,旭辉公告称,将以“先旧后新”的方式,配售8.4亿股现有股份,配售价格1.14港元/股。配售的8.4亿股股份相当于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约8.77%;相当于完成认购事项后经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扩大的已发行股份总数约8.07%。

一般情况下,配股融资都需要做出一定的折价,旭辉也不例外。前一交易日,旭辉的收盘价为1.33港元/股,配售价折让14.29%;前5个交易日,旭辉的平均收盘价为1.38港元,配售价折让17.39%;前20个交易日旭辉平均收盘价1.32港元,配售折让13.41%。

经过本次配股,旭辉将募集资金约9.576亿港元,所得款净额约9.46亿港元。其表示,资金将用于偿还现有债务以及一般用途。

两次配股融资16亿

配股融资多少钱,取决于房企当前的股价。在政策暖风频吹下,地产股普遍迎来大涨。涨幅很大,但基数太小。地产股颓势已久,目前房企股价多数仍处于低位。

11月份以来,旭辉股价多次出现拔高。如11月9日涨幅达到28.57%,11月11日涨幅更是达到72.22%,但较年初相比,目前旭辉的股价仍跌超70%,此跌幅与本次配股后的股价下滑有一定关系。宣布配股后,旭辉当日股价下跌16.54%。

但对于存在短期流动性压力的旭辉来说,似乎没有更好的选择,这笔钱是救命的钱。配股方式采用先旧后新,是能更快拿到钱的方法。

另一方面来说,这一波利好政策加持带来的上涨可能稍纵即逝,抓住机会完成融资或才是明智之举,而采用先旧后新的方式也可以尽量避免市场的波动。

这已经是旭辉近期以来的第二次配股。8月31日,其按每股2.06港元配售约3.05亿股股份,认购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约6.23亿港元,拟用于现有债务再融资及用作一般企业用途。

通过两次股权融资,旭辉已经拿到了15.806亿港元的资金,流动性压力或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旭辉受益于三支箭的事实还不止于股权融资。12月5日下午,旭辉控股(集团)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分行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根据协议,邮储银行上海分行将为旭辉控股(集团)提供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意向性授信额度。

12月以来,旭辉已先后与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光大银行、厦门国际银行等四家银行签订银企战略合作协议。

与股权融资相比,授信或许更“飘渺”一些,毕竟房企现在急需的是真金白银,而股权融资才最快筹款的方式。

在旭辉之前,已有多家房企进行了股权融资,包括新城发展、合景泰富、碧桂园集团、德信中国、建发国际、雅居乐等。其中不乏国企以及优质民企,他们在近期也得到过银行的大额授信。

清盘呈请已被撤销

11月1日早间,一条“暂停支付境外融资安排项下所有应付的本金和利息”的消息,标志着地产“三好生”旭辉已经宣告违约。截至公告日,旭辉的境外债务总额约68.5亿美元,暂停支付的款项约4.14亿美元。

房企违约,债权人坐不住了。而递交清盘呈请,是他们维护自己利益最常见的方式,旭辉同样也有了这样的遭遇。11月25日,旭辉收到了一份由某债权人于当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递交的清盘呈请。

不过,这次清盘呈请的风波过去的很快。12月16日,旭辉公告称,与提出呈请的债权人沟通后,债权人同意撤回该呈请。香港高等法院已于2022年12月14日颁布命令批准撤回该呈请。因此,该呈请已于2022年12月14日有效地撤回。

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让债权人回心转意,这说明旭辉的化债行动非常有效。

除了配股融资外,旭辉还把物业摆上了货架。这是旭辉美元债违约一个多月以来做出的较大“卖子回血”动作。

12月12日早间,旭辉控股公告表示,将通过投标程序出售其持有的全部旭辉永升服务股份,该股份占后者已发行股本23.26%。此次出售,意味着旭辉将物业上市平台第一大股东的位置拱手让人。

投标程序目前应该还在商讨之中,但林氏三兄弟已经等不及了,选择先出售物业平台的部分权益。

12月14日,旭辉永升服务控股股东Elite Force将持有的 9000万股股份授予若干独立投资者,该等股份占旭辉永升服务已发行股本总额约5.15%,通过出售股份筹集资金4.37亿港元。

于公告日,林氏三兄弟通过旭辉、Elite Force等公司合计持有旭辉永升服务已发行股本约51.98%的投票权,配售事项完成后,投票权降至已发行股本的46.84%

对境外债务解决方案,旭辉曾有所披露,称已取得进展并采取了多项措施,包括“成立协调委员会”与境外银行融资进行讨论和接洽,以及与部分债权人协调组成“债券持有人小组”协商费用补偿安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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