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选举郑驹为董事长合法有效

观点网   2023-03-27 10:58

核心提示:3月26日,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就近日曝出实控人家族内斗传闻进行说明。

3月26日,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就近日传闻进行说明。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杉杉股份近日曝出实控人家族内斗传闻。

3月23日,杉杉股份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郑驹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后,杉杉股份已故创始人、前董事局主席郑永刚儿子郑驹,据悉与其继母周婷陷入公司管理权“争夺战”。

杉杉股份最新公告表示,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郑永刚逝世后,公司董事会积极推进相关董事补选及重新选举董事长的工作。

杉杉股份于2023年3月2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郑驹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召开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定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选举董事事项。

公告显示,杉杉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候选人任职资格发表了符合相关规定且同意提名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出具了相应的书面意见。

2023年3月23日,杉杉股份在宁波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郑驹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见证了上述股东大会,并出具结论意见如下:杉杉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在前述股东大会投票结果产生后,杉杉股份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并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郑驹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符合《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二条关于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的相关规定。

杉杉股份称,公司本次提名和选举郑驹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出任公司董事长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选举合法有效。

{{num}} 全部展开
0

好文章,支持一下!

0

好文章,收藏起来!

文章关键词: 杉杉郑驹
本文转载来自:观点网,不代表赢商网观点,如需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赢商网,电话:020-37128209;邮箱:news@winshang.com
参与评论
未登录
你可能感兴趣
添加到收藏夹
×
×扫描分享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