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2024年元旦、春节促消费工作措施》

广西南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3-12-27 18:00

核心提示:支持国际知名商业品牌、知名零售品牌和连锁便利店品牌在南宁市设立品牌首店、旗舰店、体验店和概念店。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南宁市2024年元旦、春节促消费工作措施》已经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12月22日

南宁市2024年元旦、春节促消费工作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消费,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和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激发消费潜力,提振消费信心,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鼓励汽车消费

(一)扩大汽车消费。安排1000万元发放购车消费券,对新购置符合条件汽车的个人消费者,以消费券方式给予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消费者购车给予叠加补贴。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优惠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零售企业积极促销,对2024年一季度销售额超5000万元且同比增速10%以上的新能源汽车零售企业给予奖励:一季度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企业,按照销售额增量给予奖励,每增长1000万元奖励10万元,最高奖励50万元;一季度销售额5亿元以上的企业,销售额超5亿元的奖励100万元、超10亿元的奖励300万元、超20亿元的奖励600万元、超30亿元的奖励1000万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南宁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快老旧汽车更新。引导老旧车辆有序退出,采取经济激励、科学划定限行区域、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手段,加快推进国三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违规非标商用车淘汰报废。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符合强制报废情形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按规定回收拆解,办理车辆注销登记,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更新,拓展新车消费空间。〔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活跃二手车市场。做好二手车相关政策宣传工作,培育壮大一批二手车流通行业龙头企业,支持二手车流通企业上规入统,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符合广西促进二手车经销业务发展支持政策要求的二手车流通企业给予奖励。〔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加大汽车金融支持。积极组织我市各大汽车销售单位配套推出各类购车优惠措施,鼓励金融机构优化汽车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最大化叠加活动效果。〔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促进家电消费

(五)提升绿色家电消费。安排500万元用于发放消费券,对购买绿色家电的消费者给予消费补贴。引导保障性租赁住房统一进行简单装修后交房,根据市场需求配置必要家电、家具。鼓励有条件的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学生宿舍配置公共洗衣房、公共厨房,配备绿色智能家电。引导家电企业与房屋租赁企业、工业园区业主、学校等加强合作,开展家电租赁业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加强废旧家电回收再利用。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废旧产品回收,推广“以旧换新+回收”一体化模式,加快构建废旧家电回收再利用闭环体系。支持家电生产销售企业,结合配送、装机、维修等业务,发展逆向物流,开展废旧家电回收和以旧换新业务。引导邮政快递物流企业降低个人寄送回收二手家电成本。〔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壮大服务消费

(七)提升餐饮消费。组织市属新闻媒体和区内有影响力的网络新媒体开展直播、探店、采访报道等大范围宣传活动,火爆首府节日餐饮市场,充分宣传南宁市水果、水牛乳、米粉、酸嘢、烧烤、年夜饭等特色美食,吸引周边消费者来南宁体验“年味”。发动电商平台和餐饮品牌联合派发消费代金券,解决餐饮行业推广获客成本高、吸引客源难的问题。加强对地方传统美食的宣传推广,打造特色品牌。引导优质餐饮企业参与“桂菜名店” “桂菜名品” “南宁名小吃”等评选活动,合力打造南宁传统品牌,推动南宁市企业品牌提升和高质量发展。充分挖掘南宁市域内各类特色美食,持续完善“南宁促消费日历”,鼓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结合本辖区人文、景观旅游创新举办形式多样的“美食节” “吃货节”,促进“农文旅”联动发展。大力开展节约粮食、食品安全等公益宣传。〔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南宁广播电视台、南宁日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八)扩大文旅消费。加强与贵阳、昆明、长沙等周边城市文旅合作,鼓励全市4A级以上收费景区实行首道门票半价优惠、4星级以上旅游星级饭店实行挂牌价半价优惠,鼓励南宁市内旅行社组织游客包机(切位)、乘坐专列(包列、包车厢)、自驾游进南宁,开展“引客入邕”促消费活动。组织全市文旅企业推出针对元旦、春节的惠游促销及主题活动,鼓励市民“留邕”消费。举办2024年南宁文化旅游开年仪式、青秀山迎春花展、兴宁区邕剧文化艺术节、方特东盟神画吉祥水灯节、宾阳炮龙节等节庆活动,集聚人气。开展“文旅进商圈”春季专场促消费活动,在南宁市重点商场、商业街组织精品节目演出、文旅惠民促销、旅游商品展销等主题活动,开设“老友南宁”文旅集市,汇聚南宁旅游文创产品、南宁非遗工艺品、“南宁好物”特色商品及各景区元旦春节促销产品等,活跃商圈文化氛围,带动各大商场、特色街区人流量增长。〔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九)释放体育消费。高质量举办2024年南宁冬泳邕江活动、中国—东盟国际羽毛球公开赛及系列配套活动、“舞动绿城 邕抱未来”亚洲体育舞蹈文化艺术展演活动、城市酷动先锋系列赛事活动等,吸引外地游客到邕参赛观赛。引导赛事、培训活动进商圈,在万象城、杉杉奥特莱斯、爱琴海城市广场、柳沙体育公园等商圈和景区举办花样滑冰、体操、健身秧歌等赛事活动,结合2023年广西电竞文创大赛王者荣耀精英赛事,联动重点商圈开展促销引流活动。立足南宁特色开发文体旅融合产品,打造体育公园、体育旅游基地、户外运动营地、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结合元旦、春节假日,在广场、商场等开展体育彩票宣传、推广及销售,吸引人气、刺激消费。〔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文广旅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挖掘文娱消费潜力。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扶持文化企业举办中国—东盟电影展映、中国—东盟(南宁)动漫展、邕城电音节·东盟季、南宁·越人合唱团专场音乐会等活动,大力引进优秀剧场类、音乐节(演唱会)类演出,吸引更多年轻人参与活动,带动周边消费。2024年春节期间,开展为期2个月的“视听贺岁·影动全城”活动,围绕贺岁档电影黄金期,鼓励重点影院开展满减活动。充分利用南宁市拥有区内条件较好的巨幕放映、五星影城等影院资源开展促销,联合影院周边商场、餐饮店等推出“观影抽奖” “观影小吃超值套餐” “观影送券”等活动,大力吸引周边消费者来南宁迎新、观影、逛街,带动商圈消费。指导我市发行单位开展“新春,花点时间读书—迎春书市”主题活动。开展图书文创促销活动,在2024年春节前,举办一系列图书、文创优惠活动,限量发行3.6万张5折“知识众惠”卡,融合开展阅读年货节、亲子绘本阅读、非遗木偶戏、交响音乐会、儿童舞台剧等演出和活动,打造书店“文化生活圈”。〔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文广旅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一)开展公共交通换乘优惠工作。持续推进公共交通换乘优惠政策实施,在实体市民卡实现公共交通换乘优惠的基础上,将换乘优惠扩大到电子支付渠道,市民通过持实体南宁市民卡或使用“爱南宁APP” “南宁轨道交通APP”电子二维码均可享受换乘优惠活动。推出共享电单车免费骑行活动,引导市民选择“轨道+共享电单车”出行方式,倡导骑行者规范停放共享电单车。结合客流特点,适时在元旦、春节期间延长轨道交通运营时间。运营好百益上河城—亭子码头夜间经济环线,以及48路、W5路夜间经济专线,综合全市重点景区,适时增开景区旅游专线。全面优化升级南宁火车东站与公共交通有关的指引标牌、智慧信息屏等,并新增智能客服、站内导航功能,打造便捷、高效、现代的换乘空间,提升外来游客对南宁的“第一印象”。(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南宁轨道交通集团,配合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市文广旅局)

四、稳定住房消费

(十二)加大商品房促销。继续实施关于进一步促进南宁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14条措施。组织各类“房地产+”促销活动,结合商贸、文旅、体育等领域自有活动开展异业联动购房推介。发动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项目实际,自行开展面向本地、外地客群的商品房促销活动,吸引消费者在邕购房。〔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体育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三)带动家居家装消费。持续举办“绿城安居”消费节,组织重点家电、家具销售企业开展联动促销,更好地满足群众安居置业的需求,带动家居消费增长。开展“绿色家装”活动,结合新房交付、老旧小区改造、便民生活圈建设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三大工程”建设契机,通过政府支持、企业促销等多种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和局部升级改造,联动各大房企、绿色家具生产企业、重点家具销售企业举办促消费活动,推动绿色、智能、定制化家居销售。〔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激活消费新业态

(十四)提升线上线下融合消费。依托线上线下融合的消费新场景开展促销,举办“电商跨年盛典”活动,组织主要电商企业、平台、供应链开展跨年网络促消费活动,通过直播电商、短视频电商等新模式进行营销推广,营造浓厚的电商促消费氛围,扩大节日消费,打造一批南宁电商爆品。鼓励景区、公园、博物馆、美术馆等应用短视频、直播、VR/AR(虚拟现实技术/增强现实技术)等技术,打造沉浸式全景在线产品,推出在线数字展览,丰富线上服务,增强互动体验功能,拓展“云旅游” “云展览”新空间。〔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配合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五)发展电商新零售。加强与头部互联网平台合作,加快开设南宁特产专区和东盟产品展示中心,推动南宁优品触网出圈销往全国乃至东盟、东盟产品通过南宁走向国内,不断做大中国—东盟跨境电商双向通道流量。加快平台与门店融合,推广即时零售新模式,线上引流激发实体消费活力。〔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六)挖掘数字消费。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广电企业发展数字家庭用户,面向家庭用户提供家庭数据中心硬件产品和“3T”服务套餐(1T云存储空间/年、1T网络流量/月、1T学习资料/月)。推进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等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建设,促进数字技术与文化创意深度融合,深入实施“新时代精品”工程。〔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文广旅局、市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拓展消费新场景

(十七)塑造夜间消费新场景。结合“元旦、春节倒计时午夜狂欢”等迎新年活动,开展“24小时不打烊”等活动,在南宁市主要商圈、特色商业街区、景区等开展“狂欢通宵购” “越夜越精彩”等夜间主题促销活动,组织特色文艺演出活跃消费氛围,丰富夜购、夜宴、夜娱、夜游、夜演、夜健等消费业态,大力吸引周边地市消费者来南宁迎新过节。优化夜间消费户外促销的审批手续,在不扰民的前提下便利重点商场开展夜间促销,强化户外促销的安全生产监管。繁荣夜间消费,按照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加大对重点街区、地标、商圈和生活圈升级改造,引入第三方作为夜经济平台企业,建设打造一批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各具特色、功能完善的夜经济特色街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委宣传部、市行政审批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市政园林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八)扩大中高端消费供给。依托市区内标杆商业综合体,大力发展区域首店、行业首牌、品牌首秀、新品首发等“四首”经济,支持国际知名商业品牌、知名零售品牌和连锁便利店品牌在南宁市设立品牌首店、旗舰店、体验店和概念店。支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开展“老字号嘉年华”活动,促进国潮国货新消费。充分发挥中国—东盟博览会平台作用,扩大中高端消费品进口。支持推动南宁市优质农产品进入高端商超。〔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文广旅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九)释放会展消费动能。高标准举办第十六届中国—东盟(南宁)国际汽车展览会暨新能源·智能汽车展、2023中国—东盟美容美发化妆品博览会、首届中国—东盟(南宁)动漫节等重点展会,支持重点企业在邕举办新品发布会,鼓励消费类主办方预留一定比例的门票名额向市民免费发放。鼓励宾馆酒店、展会场馆吸引各大企业、机构、行业协会来邕举办年会展会、专业会议等。〔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提升健康服务消费。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共建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等医疗联合体,加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着力增加高质量的中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健康旅游等服务。开发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生活照护、康养疗养等服务和产品,支持各类机构举办老年大学、参与老年教育。加强社区便民服务,合理布局养老、托育、健身等便民生活服务业态,推进完整社区建设。〔牵头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文广旅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一)挖掘农村消费潜力。推进农村电商和农村寄递物流融合发展,整合日用消费品、农产品等农村商贸物流资源,加强分拣、包装等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增加农产品上行快递业务量。依托特色农业资源发展观光休闲农业旅游,推动田园综合体、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针对农村市场的特点,开发适合农村消费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需求。推动建立完善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包括农业保险、小额贷款等,降低农民的生产风险和融资成本,增强农民消费能力。〔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金融办、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二)拓宽工会消费。市总工会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在元旦、春节期间积极对接各项展销活动,为工会会员争取会员福利,拓宽会员消费渠道,激发会员消费热情。〔牵头单位:市总工会,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七、优化消费环境

(二十三)优化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房地产、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为大宗消费品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资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整合商户资源,推出形式多样的用卡支付优惠、消费分期优惠、消费信贷产品等,满足不同客户群体的消费需求。持续完善主要商业街、购物广场、专业市场等数字人民币特色商圈,搭建数字人民币支付渠道,构建数字人民币支付受理环境,开展数字人民币消费支付优惠活动。〔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四)提升商圈品质。加大智慧商圈和智慧商店培育建设力度,布局建设一批功能完备、业态先进、错位发展的标志性商圈。持续提升打造朝阳商圈、万象-航洋商圈、埌东-凤岭商圈等核心商圈,引导商业街区优化消费环境,完善配套设施。支持评选打造自治区级示范商业街区、高品质夜间经济街区和高品质美食街区。支持知名连锁便利店增设24小时营业门店。深入开展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五)维护消费市场秩序。实施全域放心消费行动,依法打击假冒伪劣、缺斤少两、以次充好、虚假折价、虚假广告宣传等行为,依托南宁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推动消费纠纷投诉快接快办快结。持续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走深走实,完成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一年打基础、两年全覆盖、三年见成效”的总体目标,打造一批“放心消费示范街”。〔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八、加大消费活动保障

(二十六)深入开展企业走访服务工作。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企业走访服务工作,宣传促消费优惠政策,鼓励商超、餐饮、文旅、体育、娱乐等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优惠促销活动,同时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全市各类促消费活动,扩大消费券覆盖范围,撬动消费市场,激活消费市场活力。〔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七)开展服务保障企业稳增长拓市场活动。在元旦、春节期间针对新能源、电子信息、机械装备、建材、林产品加工、食品等行业,组织工业企业开展产销对接活动,助力供需双方对接洽谈,帮助企业稳订单拓市场。〔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

(二十八)优化户外活动审批手续。在元旦、春节期间,对各类商家在重点商圈、商业街、广场举办促销、宣传、推广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在落实安全措施及报备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快速审批制度,实施主题商贸活动安全许可“一门受理” “一次办理”。〔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九)加大投入力度。本次活动涉及市级层面的消费券、企业奖补、工作经费等,由各牵头部门预算统筹,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市各有关责任单位切实把握岁末年初政策窗口期,积极对接上级单位,争取更多资金支持,确保促消费活动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市体育局)

(三十)支持企业开展促消费活动。对2024年一季度开展两次以上促消费活动,投入促消费资金50万元以上,销售额超5000万元且同比增速10%以上的零售企业,按照销售额增量给予奖励,每增长500万元奖励5万元,最高奖励50万元。对2024年一季度开展两次以上促消费活动,投入促消费资金20万元以上,营业额超2000万元且同比增速10%以上的餐饮企业,按照营业额增量给予奖励,每增长200万元奖励2.5万元,最高奖励25万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十一)强化市县联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结合辖区实际,配套出台促消费措施以及相关促消费活动方案,根据财力配套安排财政资金,市县联动最大化活动效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九、加大宣传

(三十二)强化城市整体宣传力度。在已有城市宣传片基础上增加消费主题,制作南宁消费宣传片,依托全国性网络平台(携程、美团、抖音等),整合南宁零售、住宿、餐饮等商家以及文旅资源,开展宣传推介。聚焦广西区内周边城市消费人群,依托报社、电视台、网络平台等优势宣传渠道,围绕奥特莱斯、美妆、首店、汽车、家电家居等消费主题开展宣传推介,联动促进住宿餐饮消费。打造几条南宁特色旅游+购物精品线路,全力协调央媒、区媒、自媒体大力开展宣传推介,增加曝光量。〔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十三)加强南宁消费特色宣传力度。加强“中国水牛乳之都” “老友南宁”等南宁特色消费IP的宣传,提高南宁消费品牌在市民游客中的知名度、鼓励南宁人支持南宁消费,向外地游客推介南宁消费。抓住贵南高铁新开通契机,用好南宁到百色、崇左等城市高铁资源,向高铁沿线城镇高密度定投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媒体广告,大力吸引周边游客乘高铁来邕旅游、购物。〔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委宣传部、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本措施自印发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本措施的支持对象为企业的,须为按《统计法》要求履行法定义务的独立法人,对企业的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当季企业地方经济贡献增量。本规定涉及的扶持政策与南宁市出台的其他优惠政策类同的,或者企业同时满足此政策中多项奖励标准的,企业可按就高原则申请享受,但不重复享受。严重失信主体、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以及其他具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不予奖励,已经奖励的要予以收回。本措施具体应用和兑现问题由各牵头部门分别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根据财政收入情况配套安排促消费财政资金,同时配套制定相应的促消费工作措施。

​原文链接

https://www.nanning.gov.cn/zwgk/fdzdgknr/zcwj/zfwj/t58080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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