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国办函〔2023〕70号),进一步激活消费市场,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我们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天津市贯彻落实<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具体举措分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8月24日
天津市贯彻落实《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具体举措分工方案
(一)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
1.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持续优化我市小客车调控措施,延续年度增投计划,合理调整指标配置额度及方式,满足市民用车需求。
2.促进二手车交易健康有序发展,加快制定出台天津市二手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办法,方便市民更新车辆。
3.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汽车消费贷款首付比例、贷款利率和还款期限,扩大汽车消费信贷覆盖面。
4.落实我市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着力解决“津城”“滨城”核心区重点区域停车难问题,加快建成一批独立占地、公建合建、绿化合建、广场合建、操场合建、公交合建公共停车场(楼)。鼓励利用空闲厂区、边角空地、待建土地和具备条件的桥下空间等建设临时停车设施。2023年新增泊位4000个。
5.举办汽车嘉年华、汽车下乡、车展等活动促进汽车消费,鼓励有条件的区发放汽车消费券。推动武清区澳康达名车广场项目开业运营。
(二)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
6.研究编制天津市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方案。按照适度超前原则,重点在居民小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干线公路沿线、交通枢纽等公共停车区域以及物流集散地配建公共充电设施。全面推行个人报桩的“充电桩联网通办”政策,继续加大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力度。推进落实新建住宅小区公共充电桩规范建设,严格落实新建居住社区配建要求。搭建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全市充电设施统一运行监管、运营分析,各企业充电设施互联互通。2023年累计新增各类充电基础设施不少于1万台。
7.落实峰谷分时及阶梯电价政策,鼓励用户低谷时段充电。鼓励电网企业在电网接入、增容等方面优先服务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充电配电网络建设,新建居民区合理配置变压器容量,加快老旧社区电力设施升级改造,满足用户直接装表接电需要。
8.落实国家部署,严格执行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等政策。
9.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系列活动。落实商务部举办“百城千县”汽车节暨新能源汽车惠农盛宴部署,举办天津品质消费农村行暨新能源汽车惠民巡回展,组织新能源汽车品牌展示,鼓励适合农村使用的电动商用车、乘用车销售,开展汽车试乘试驾、知识讲座、团购优惠、保险减免等活动,持续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
(三)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10.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在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适当提高住宅用地比例和住宅用地中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持续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优化区域住房限购措施,支持大学毕业生等刚性住房需求,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大力发展租赁住房市场,引导住房租赁企业结合市场需求扩大房源供给,创新租赁住房投融资模式,多渠道增加房源供给,推进租购住房同等享受公共服务。
11.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分类推进2000年以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重点实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部位维修等基础类改造,结合条件实施停车场、充电桩、加装电梯、适老化改造,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完善类、提升类改造,基本补齐既有居住社区设施短板。
12.持续推进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新增农村困难群众危房纳入改造范围,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应改尽改,不落一户。完善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将抗震、节能、绿色、环保功能融入农房设计建造,提高农房设计建造水平,鼓励建设星级绿色农房和零碳农房。
(四)提升家装家居和电子产品消费
13.鼓励基本装修交房,引导保障性租赁住房实行简约、环保的基本装修,鼓励配置电视、机顶盒、冰箱、空调、洗衣机、热水器等基本家电产品。
14.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制定和完善家电配送、安装、维修服务地方标准,推动全链条服务标准化。培育售后服务领跑企业主体,强化售后维修人员能力素质培养,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售后维修服务进社区、进商场、进平台、进乡村,提升专业化、标准化、快捷化、便利化水平。
15.支持家电以旧换新,充分发挥家电行业协会作用,组织家电生产、营销及品牌企业开展上门收旧、免费拆装、新家电补贴优惠。加强废旧家电回收利用,支持家电拆解企业与家电营销企业、家电生产企业、家电回收主体建立绿色家电产业联盟,支持企业利用电商平台,设立“线上回收站”,拓展废旧家电回收渠道。
16.支持家居卖场、购物中心等设置智能家居体验馆、品质家居生活馆等体验式消费场景,组织开展家居消费季、焕新购物节、家装设计师大赛等促消费活动。通过促消费和“双进”(进社区、进乡村)等方式,促进手机、智能安防、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等电子产品消费。
(五)扩大餐饮服务消费
17.倡导健康餐饮消费,反对餐饮浪费,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广泛宣传《反食品浪费法》《天津市反食品浪费若干规定》及行业规范,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鼓励引导提供“小份菜”“小份饭”等服务。
18.支持预制菜企业采取“企业+合作社+基地”“餐饮企业+农业企业+基地”模式,建设粮蔬菌果、畜禽与屠宰、水产健康养殖等预制菜原材料生产基地。支持宁河等区域打造京津冀预制菜产业先导区。
19.鼓励引导餐饮服务经营者实施“明厨亮灶”,让消费者吃得放心。
20.弘扬津菜文化,改良制作工艺,推出新潮菜品,选树一批地标美食和名店名吃,提升“津味早点”“天津小吃”“天津海鲜”影响力。积极推行“互联网+津菜”,鼓励津菜实体店应用电子商务,开展在线订餐、网上营销、电子支付等业务。
21.举办特色餐饮促消费活动,联合天津电视台、津云等新媒体加大对天津美食宣传报道力度。
(六)丰富文旅消费
22.严格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加大《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查处侵害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的违法行为。
23.健全旅游基础设施,以补齐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基础设施短板为重点,加强游客服务中心、通景道路、旅游停车场、旅游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贯通北运河桃花堤至国家会展中心(天津)航线,新建、改建13个游船码头,发展“水上巴士”。推动景区智慧管理设施升级改造,强化流量监测管理,优化预约措施,提升游客体验。引导旅游景区开发基于5G、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数字化体验产品,以及电子地图、线路推荐、语音导览等智慧化服务。
24.针对京津冀游客,举办京津冀文化旅游发展论坛、历史文化遗产联展、特色产品推介会等系列旅游主题活动,推出一批京津冀精品旅游线路,打造“I游天津”旅游品牌。依托国家海洋博物馆、泰达航母主题公园、东疆国际邮轮母港等旅游资源,推出20条亲海旅游精品线路,打造8个亲海消费核心点位。
25.推动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创建,全面提升旅游消费质量和水平。制定出台天津市加快夜间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引导博物馆、文化馆、游乐园、餐饮门店等延长开放时间,推动各区打造标志性夜生活集聚区。鼓励商场、餐厅、文创园区、酒店、旅游景点等场所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举办银发购物节、全国奥莱时尚购物节、京津冀年货节等重点活动,融入文旅体多元消费元素。
(七)促进文娱体育会展消费
26.培育文娱消费。加快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和成片审查工作进度,提高审查效率,帮助电影企业缩短电影项目制作周期。支持消费场所开辟空间开展演艺项目,推出一批“演艺新空间”。支持各区推出一批沉浸式项目,推进“演艺+旅游”深度融合。引育具有国内外高流量、高话题度的品牌活动,举办设计周、时装秀、音乐节、演唱会和知名IP的艺术展、主题展、巡回展。
27.壮大体育消费。举办京津冀体育消费节、体育嘉年华等促消费活动,通过发放体育消费券、体育消费补贴等方式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申办世界排球联赛、中国冰壶联赛等国际级、国家级重大比赛,用好V1汽车世界赛道举办国内外大型汽车赛事,依托蓟州国家冰上项目训练基地发展冰雪消费。推动体育制造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智能体育装备,提升科学健身智慧化水平。推动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升行动,优先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社区健身园、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健身广场、小型足球场及多功能运动场、全民健身中心等健身设施,补齐全民健身设施短板。
28.做强会展消费。高水平举办夏季达沃斯论坛、世界智能大会、天津国际航运产业博览会等重大标志性展会,支持中国(天津)国际汽车展览会、中国北方国际自行车电动车展览会等天津品牌展会提升品质、规模和影响力。
29.促进品牌消费。出台老字号创新发展若干措施,推出一批“必购必带”商品,新选荐一批“中华老字号”,组织开展老字号促消费活动。挖掘海鸥“海洋之星”手表,泥人张糖葫芦娃等更多本土品牌进入“天津伴手礼”。
(八)提升健康服务消费
30.推进中医医疗集群建设,落实《天津市中医医疗集群建设方案》,推动优质中医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分级诊疗。实施名医堂工程,落实《天津市名医堂试点建设方案》,试点建成“旗舰、区域、基层”三级名医堂体系,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加快推进紧密型区域医共体建设,持续加强对蓟州区、宁河区等国家试点区建设的监测与指导。
31.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行动,启动实施基层医疗机构“云药房”“云服务”工程。完善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32.支持健康管理、医疗器械、养老服务业等产业发展,推进中日(天津)健康产业发展合作示范区建设,打造康宁津园、泰康、国寿嘉园乐境等高端康养社区品牌,建设康养基地。
33.发挥开放大学的引领作用,积极筹建天津老年大学,推进老年大学办学网络建设。探索老年大学建设指导标准,适当增加老年大学学位数量,推进各区高水平老年大学建设。
(九)开展绿色产品下乡
34.组织家电经营企业和家电品牌企业,开展适合农村消费群体的“绿色智能家电农村行”和“家电下乡巡展”等靠前服务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区对购买绿色智能家电产品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35.持续推动绿色建材下乡试点建设,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引导更多建材企业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在重点建材家居卖场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促销特卖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区对绿色建材消费予以适当补贴或贷款贴息。
(十)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
36.依托线下实体网络构建农村电商服务体系,打造“本地生活网”,做优做强“津农精品”展示中心、益农信息社等市级电商平台,培育壮大蓟州农品、宝坻劝宝等区域电商平台,优化电商推广、社区团购、直播带货等模式,构建“电商企业+生产基地+农民合作社+农户”的新电商多场景联动体系。
37.加快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和邮政快递末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配送网络,深入实施“邮政在乡”“快递进村”工程,建立区、镇、村三级寄递服务体系。利用村委会、益农信息社、供销合作社网点等现有设施,加快建设村级农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鼓励乡镇、村布设智能信包箱、智能快件箱。
(十一)推动特色产品进城
38.实施农业品牌振兴行动,打造小站稻、沙窝萝卜等区域公用品牌,培育特色明显、竞争力强、知名度高的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推动“津农精品”品牌数量保持在200个以上,更多品牌梯次入选国家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发挥乡村特色产品、津农精品、非遗产品等供给优势,开展优质农产品进商圈、进社区等。组织品牌农业企业参加全国综合展会,举办地方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提高品牌传播效率。
39.坚持以市场为主导,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优势,积极拓展产销衔接方式,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大型农贸市场等市场主体与脱贫地区特色产业、优质产品精准对接。引导社会力量持续扩大脱贫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
(十二)大力发展乡村旅游
40.加快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提档升级,开发集农事体验、休闲、度假、美食、购物为一体的休闲旅游项目,推介一批休闲旅游精品线路。重点提升各区星级农家乐,完善配套设施,提升服务品质,打造一批精品休闲农家。依托我市现有民宿品牌,丰富文化、生态资源,打造运河农家、香蟹渔宿等一批具有特色韵味的精品主题民宿。
41.大力办好“盘山开山节”等一批标志性、代表性农文旅节庆活动,打造具有津味特色、带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知名文旅品牌。搭建津农文旅直播平台,持续推送天津乡村旅游信息、食品、游记,提高传播力和传播声量,推出一批乡村旅游“网红村”,打造京津冀乡村旅游目的地和“周末消费”新模式。
(十三)壮大数字消费
42.推进数字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千兆5G和千兆光网“双千兆”工程,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建设,引导基础电信企业加大建设力度,实现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各开发区、重要交通枢纽、行业应用热点区域全面覆盖。
43.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开展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升级行动,加强同互联网头部企业合作,促进在线医疗、在线文娱、线上旅游、线上交通、无接触配送、即时零售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有机融合、良性互动。引进头部主播、内容生产商、文化影视等直播电商企业和机构,引育MCN,建设直播电商基地,壮大直播电商产业。引导各类商业综合体引进更多AR/VR、全息投影的体验店、展示店。加快发展智慧商圈(街区)、智慧商店、智慧社区,建设一批智能消费体验馆,提升沉浸式、互动式消费体验。拓展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扩大数字人民币应用规模。
(十四)推广绿色消费
44.推动落实《天津市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出行等创建行动,加快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推动绿色产品认证,推广应用绿色产品。畅通政府部门、企业和认证机构沟通渠道,做好绿色产品认证活动监管。
45.推动商场、超市等零售企业设立绿色低碳产品销售专区,推动电商平台加大绿色、有机、无公害商品的采销力度,加强绿色产品集中展示和宣传,挖掘绿色消费需求。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推动市管国有企业建立绿色采购制度。加大节能环保技术推广应用,引导企业和居民采购绿色产品。
(十五)加快培育多层级消费中心
46.加快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优化商圈布局规划,构建“国际消费地标—市级特色商圈—区级消费中心—社区便民服务”四级消费布局规划体系。推动金街、意风区、五大道、天津之眼大悲院等地标商圈业态升级、品牌更新。加快“一区一中心”区级消费集聚区建设,保障服务杉杉奥特莱斯、西青大悦汇、河北区和融广场、港铁天阅MALL等商业载体开业运营。发布《天津市社区商业配置规范指引(试行)》,研究制定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国家级试点申报。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推广滨海新区、河西区示范经验,打造更多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依托标准化菜市场容纳更多“小修小补”便民业态。
(十六)着力补齐消费基础设施短板
47.落实《天津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3-2027年)》,不断提高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津城以中央活力区内海河两岸、中央商务区、中心商业区、文化中心周边、京津冀同城商务区等区域为重点,打造特色鲜明、业态高端、功能集成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标志区。滨城加快补齐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短板,促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宜乐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
48.完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提高综合商业服务能力,支持大型流通企业拓展农村市场,共建共享仓储等服务设施。建设乡镇商贸中心,引入连锁或大中型超市、便利店、体育健身、文化娱乐、公共卫生服务等综合业态,健全农村生活服务网络。
49.补齐冷链设施短板。加快东疆综保区、中心渔港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推动宝坻区建设综合性农产品冷链物流加工交易集散中心,依托供销合作社贯通城乡农产品流通体系,畅通特色农产品流通渠道,打造京津冀一小时鲜活农产品物流圈。引导电商平台企业与大型连锁超市、冷链运输企业合作,发展冷链共同配送、“一件代发”、“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店配”等物流模式。
(十七)完善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政策
50.落实国家政策,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相关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相关基础设施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落实《天津市推进产业用地高质量规划利用管理规定》,支持盘活存量资源,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允许产业园区内工业用地(三类工业用地除外)、物流仓储用地(三类仓储物流用地除外)和其他商务用地可以互相合理转换。鼓励园区外的存量工业用地和物流仓储用地升级转型为国家支持发展的新产业、新业态用地。
(十八)加强金融对消费领域的支持
51.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前提下,围绕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等重点领域及新市民等重点群体丰富消费金融产品,提供金融服务。用好天津“信易贷”“津心融”等融资服务平台,引导金融机构针对性开发特色消费信贷产品。
(十九)持续提升消费服务质量水平
52.开展放心消费行动,打造“放心消费在天津”品牌,开展“放心消费示范企业”“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公示活动。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强化重点领域执法,查处商标、专利领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稳定。严格落实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鼓励引导企业建立线下无理由退换货机制。加强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建立消费维权绿色通道,降低消费维权成本,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强化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结果运用,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二十)完善促进消费长效机制
53.进一步完善我市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强化政策联动和部门协同配合。完善服务消费统计监测,建立健全网络消费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统计体系。打响“诚信天津”品牌,完善消费领域市场主体及其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定期对消费领域市场主体开展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行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快构建消费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具体举措分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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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https://fzgg.tj.gov.cn/zwgk_47325/zcfg_47338/zcwjx/fgwj/202309/t20230904_6396595.html?from=qcc
首店属于国际知名品牌的奖励120万元;首店属于国内知名品牌的奖励40万元;首店属于其他特色知名品牌的奖励15万元。
打造一批夜间消费分类地图、夜间消费名店榜单等,策划举办系列夜间活动,推动夜宵、夜购与夜游、夜娱、夜赏、夜跑、夜读等融合发展。
着力培育特色鲜明的夜间文旅消费,依托昆明老街、环翠湖片区等打造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推出一批特色夜间“文旅商圈”。
推动传统商业向“夜间购物、特色餐饮、文体娱乐、演艺体验、观光旅游”五位一体的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发展,建设夜间集市、夜间美食街等。
推动生态黔菜示范店、体验店等餐饮主体在市州连锁加盟发展,采取深夜不打烊、开夜间食堂、研发夜宵菜品等方式,做大餐饮市场夜间消费规模。
鼓励经营主体延长夜间营业时间,培育一批夜间演艺精品,打造多业态融合的夜间经济场景,培育20个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省级夜经济集聚区。
形成2个以上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核心商圈、30个特色商业街区,新引进品牌首店60家以上,进驻国内外知名品牌100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