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成功B转H香港挂牌 王石称下一个十年发展新起点

赢商网 记者 陈泽佳   2014-06-25 18:27
核心提示:据悉,此次上市的万科H股股票总数为1,314,955,468股,占万科总股本的比例为11.94%。按上市首日开盘价13.66港币计算,万科H股市值约179.6亿港币。

  (赢商网记者报道)万科长达一年的B转H股征程终于落下帷幕,成功登陆H股市场。

  6月25日上午9:30,这是万科今年最重要的日子。随着香港联交所的上市锣声敲响,上市21年的万科B股从这一刻开始,永远成为历史,以全新的身份正式登陆H股市场。

  万科B转H股修成正果 正式登陆香港市场

  万科B转H股正式成行,转板后的股票将以H股的形式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2202.HK”,股票简称“万科企业”。

  据悉,此次上市的万科H股股票总数为1,314,955,468股,占万科总股本的比例为11.94%。按上市首日开盘价13.66港币计算,万科H股市值约179.6亿港币。可见,资本市场对万科的发展前景的普遍看好。

  2013年2月4日,万科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介绍方式将已发行的B股转换至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的相关事宜。最终,全部相关议案均以超过99%的高票通过。

  为保护股东权益,此次B转H过程中,万科安排了华润、GIC和惠理作为第三方向全体B股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为每股港币12.39元。原持有公司B股股份的投资者,既可以继续持有股份,也可以选择实施现金选择权,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万科B股转让给提供现金选择权的提供方。

  而从行权结果来看,最终有效申报的现金选择权数量仅占公司B股总股数的1.84%。这也充分体现了投资者对万科H股上市前景的信心。

  事实上,由于转板有助于改善交易环境,万科B转H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就获得投资者的积极响应和支持。Wind数据显示,在此次转板前,万科B是唯一一个B股相对于A股存在溢价的股票。

  作为国内最早上市的企业之一,万科至今仍然保持着中国A股市场持续盈利、增长年限最长、持续分红年限最长的纪录,长期稳健的业绩增长和规范透明的公司治理形象为万科赢得了众多境外投资者的青睐。

  对于万科B转H股,分析人士普遍认为,香港是一个相对更加成熟、规范的市场,类似于万科这类注重稳健经营、在投资界拥有良好口碑的行业龙头,其市场价值有望得到更好的体现。

  成功转板再拓平台 万科积极转型应对变化

  此次万科登陆H股市场,在显著改善原B股投资者交易环境的同时,也为万科全面对接国际资本市场提供了契机。这也是继2013年首次进军海外市场后,万科在国际化战略上的又一重大举措。

  对此,万科董事会主席王石今日在港交所上市仪式上表示,2014年是万科第四个十年发展期的开端,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相信将为万科下一个十年的发展提供更高的起点。

  王石还称,万科5-6年前就已经想B转H股,如今公司在香港上市就打开了窗口,引入国际投资者;另外公司股权分散,最大股东12%,第二大股东约3%而已,希望未来能引入战略投资者,让万科在国际平台上有更好的发展。不过,目前公司没有扩股的冲动和计划,因为公司的资金流仍比较稳健与充分。

  而万科总裁郁亮也指出,H股的成功上市,是万科和投资者共同的期盼。相比B股市场,H股市场在资源配置、市场影响力和成交状况方面有明显优势,在香港上市,将让更多的境外投资者认识万科,了解万科,为公司今后有效利用境外资源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虽然如今有了更大的新发展平台,但在多变的房地产市场中,万科仍坚持稳健发展,同时也积极转型以应对行业变化。

  在业务上,万科正在从“盖有人住的房子”转向“盖有人用的房子”。郁亮表示,从纽约、旧金山、香港、新加坡这些国际化大都市的情况来看,这些城市尽管已经高度成熟,但仍然能不断为房地产创造发展机会。万科的策略,就是在城市发展中找到自己机会,为城市发展做配套服务。

  在经营上,万科也在逐步转向更安全、效率更高的轻资产模式。今年以来,万科开始积极尝试“小股操盘”模式,通过输出管理和品牌,摆脱增长对股权融资的依赖,提高为股东创造回报的能力。

  郁亮认为,白银时代,随着竞争日益激烈,房地产行业重新组合的趋势已经开始,而凭借万科的经营实力和品牌号召力,公司有望通过合作发挥更大优势。

  另外,在公司发展上,万科也在尝试推出合伙人制度。目前,在项目层面,万科已经推出项目跟投机制;在集团层面,万科也已启动了合伙人持股计划,自5月28日以来,代表万科1320名事业合伙人的盈安合伙连续六次出手耗资近18亿增持万科股票,累计占总股本的1.92%。

{{num}} 全部展开
0

好文章,支持一下!

0

好文章,收藏起来!

文章关键词: 万科B转H香港挂牌
赢商网原创新闻,转载或内容合作请点击转载说明,违规转载法律必究。
参与评论
未登录
你可能感兴趣
添加到收藏夹
×
×扫描分享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