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鄂情自曝被骗6000万后三缄其口 或并非无辜受害?

21世纪网 胡懿新   2013-09-27 09:59
核心提示:种种迹象显示,湘鄂情在整起诈骗事件中或许并非是无辜的“不知情者”。但由于各方当事人均对该事件三缄其口,湘鄂情受骗事件也留下了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

  知名餐饮连锁上市公司湘鄂情遭遇6000万惊天大骗局。但种种迹象显示,这起诈骗事件远非公告中所体现的那样简单。值得注意的是,本应是维权先锋的湘鄂情,却出人意料的三缄其口。这件事背后到底有何秘密?

  知名餐饮连锁上市公司湘鄂情9月24日宣称,2011年花6000万元购得的武汉市台北路72号地块土地使用权遭遇骗局,交易对手武汉拉斯维加公司法人代表刘志波及自然人徐莉谎称拥有拉斯维加公司100%股权,诱骗湘鄂情参与房地产合作经营,将6000万元首付款挪做他用,并隐瞒该地块土地使用权遭到法院多次查封的事实。

  湘鄂情在公告中俨然以“受害者”身份出现。但据记者调查发现,拉斯维加公司在与湘鄂情合作前就有诈骗前科,但湘鄂情却并未引起重视,依旧与之合作。

  而另一件令人感到蹊跷的事是,在台北路地块无法达到过户条件的情况下,湘鄂情并未提出终止合同,而是选择找到一家接盘者来为6000万买单,但该接盘者却并未按照协议付款给湘鄂情,并且在接手一年后又将这一“烫手山芋”送返湘鄂情,没有支付一分钱。

  种种迹象显示,湘鄂情在整起诈骗事件中或许并非是无辜的“不知情者”。但由于各方当事人均对该事件三缄其口,湘鄂情受骗事件也留下了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

  湘鄂情称被骗6000万

  9月24日晚间,湘鄂情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1年购得的武汉市台北路72号地块土地使用权遭遇骗局,涉案金额高达6000万元,占该公司2011年净利润的64%。

  湘鄂情于2011年1月与武汉拉斯维加娱乐有限公司、自然人徐莉签订了《资产转让及项目合作协议书》,拉斯维加公司和徐莉将湖北省武汉市台北路72号共计6648平方米的50%土地使用权以及地上全部附属资产抵押给湘鄂情,抵押总价1.29亿元;随后双方更签订补充协议,追加20%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地上全部附属资产,合计作价0.51亿元。

  2011年1月底,湘鄂情向拉斯维加公司和徐莉支付了首期款6000万元,作为办理抵押手续的先决条件。

  事隔不到三个月,这场交易却发生了变化。2011年4月20日,湘鄂情宣布,将该抵押合同中属于湘鄂情的所有权利及义务转让给北京和泓置地有限公司,同时和泓置地须向湘鄂情支付前期已支付的金额共计6100万元(包含原抵押合同首期款6000万元以及实际发生的费用和利息共计100万元),双方并于2011年11月24日明确了和泓置地支付转让款的日期。

  2012年,和泓置地向湘鄂情支付了2000万元。

  但不久后,已退出这场交易的湘鄂情又杀了个“回马枪”,并且带来了一个“小伙伴”——武汉钱塘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和泓置地获得70%土地使用权又买了回来,湘鄂情分得31%,钱塘房地产分得39%。

  由于和泓置地的离开,湘鄂情于2012年10月将和泓置地支付给自己的2000万元退还给了和泓置地。

  折腾了近一年后,这宗土地使用权抵押又回到了最开始的状态——湘鄂情支付给拉斯维加公司及徐莉共计6000万元,并一直持续到9月25日的“东窗事发”。

  湘鄂情称,拉斯维加公司法人代表刘志波和徐莉实际上仅持有拉斯维加公司5%的股权,却谎称拥有100%股权,并隐瞒了合同所涉土地使用权已遭到法院十余轮次查封的状况,认为刘志波和徐莉的行为“涉嫌欺诈”,将“采取法律措施”。

  而经记者调查发现,事实恐远非想象中那么简单。

  与“前科犯”交易

  与湘鄂情达成这宗交易的拉斯维加公司,事实上早有欺诈前科。回顾该公司的历史,问题很不简单。

  据湖北民本律师事务所律师介绍,拉斯维加公司早期确实为刘志波、徐莉二人各持有50%股权,但在2007年1月4日,现股东郭某某、石某某分别受让徐莉50%、刘志波45%股权,之后股权格局为郭某某50%、石某某45%、刘志波5%,徐莉则不再是股东。

  2007年4月起,刘志波和徐莉便策划了虚假股权转让和非法变更登记信息。

  2010年5月26日,刘志波和徐莉被股东举报,并经武汉市工商局查处,撤销了刘、徐二人骗取的股权。2010年8月,该事件被武汉当地媒体广泛报道。

  自此后至2012年9月,拉斯维加公司的股权未发生变动。

  很明显,在湘鄂情签订合同的2011年1月,刘志波在拉斯维加公司持有的股权为5%,徐莉则为零,而两人却谎称持有拉斯维加公司100%股权,轻易骗过了湘鄂情,套取6000万资金。

  目前该6000万资金去向不明,湘鄂情方面仅解释为被“挪做他用”,并拒绝接受记者采访请求。

  刘志波与徐莉骗取股权遭曝光离湘鄂情签订转让协议仅仅时隔半年,且签订转让协议时拉斯维加公司的股东名单已恢复至正常状态,只要向当地工商局稍作了解,便可获知刘志波和徐莉并未持有拉斯维加公司100%股权。

  湘鄂情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未能对交易对手进行最起码的调查,风控部门在此次交易过程中严重缺位,最终酿成损失6000万资金的局面。

  该诈骗事件浮出水面则源于刘志波和徐莉的故伎重施。据前述律师介绍,2012年9月25日,刘志波和徐莉通过武汉市江岸区工商分局将郭某某持有的拉斯维加公司50%股权变更至徐莉名下。股东郭某某将此事闹上法院,并赢得诉讼,最终导致诈骗案东窗事发。

  赔了夫人又折兵

  湘鄂情损失的,恐并非仅仅是6000万元,其欲换来的土地使用权,或许亦从未到过手中。

  湘鄂情最初的交易公告显示,湘鄂情在支付6000万首期款之后,合同双方应在半个月内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手续,并视情况随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然而,土地抵押登记却迟迟未到。

  根据2011年4月湘鄂情将合同权益转让给和泓置地时,在原交易进展一栏显示,湘鄂情与拉斯维加公司和徐莉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未提及至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而在此后的相关公告中,亦未提及任何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事宜。

  据湘鄂情表示,该宗土地使用权曾遭到法院十余轮次的查封。而根据我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不得抵押。

  按上述法律规定,若该台北路72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在2011年正处于法院查封期,则当时无法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那么,湘鄂情到底有没有进行过土地抵押登记?若没有登记过,是否是因为该宗土地使用权已被法院查封呢?

  湘鄂情方面拒绝向记者透露任何细节,而拉斯维加公司股东亦拒绝回应上述问题。

  拉小伙伴玩“击鼓传花”

  湘鄂情虽然将自己置于无辜的“受害者”立场,但从湘鄂情对这起土地所有权交易的态度来看,其一直致力于淡化处理这宗交易事件,并玩起了“击鼓传花”。种种现象都暗示,湘鄂情或许并非“不知情”。

  按照首次公告,拉斯维加公司和徐莉需要在三个月内使协议所指土地使用权达到过户条件。但到了2011年4月下旬这个最后期限,湘鄂情并未支付第二期转让款,亦未公告完成土地抵押登记。

  以上说明,拉斯维加公司和徐莉未能在最后期限前让土地使用权达到依法过户的条件。

  然而蹊跷的是,湘鄂情当时并未提出中止合同并与对方协商返还首期预付款,而是找到了“接盘者”和泓置地来接替其角色,自己却全身退出此次交易。

  湘鄂情这样的做法颇令人费解,湘鄂情是否在追回款项上遇到了困难?

  其昨日的公告似乎提供了些许原因——刘志波与徐莉将合作款项挪做他用。

  那么是否可以猜测,湘鄂情之所以选择找下家“接盘”,是由于当时已知悉款项已“挪做他用”且无法追回?

  记者无法从湘鄂情处获知答案,但有趣的是,和泓置地“接盘”后不久又“物归原主”,其中意涵值得玩味,整件事变得更加神秘莫测。

  2011年4月的转让协议规定,和泓置地必须在协议生效后两个月内向湘鄂情支付6100万元,作为权益转让的全部款项。

  然而,整个2011年,和泓置地一分钱未付,严重违反协议规定,但湘鄂情却没有对其进行公开施压。

  2011年11月底,在和泓置地逾期未支付款项近半年后,湘鄂情才与和泓置地签订协议,明确了转让款6100万元的支付日期,直到2012年,和泓置地才支付了2000万元。

  随后发生的事则更为神秘。2012年,湘鄂情在没有任何公告的情况下,又从和泓置地手中将盘接回,并顺带了另一位“小伙伴”——武汉钱塘房地产公司共同接手。

  而对和泓置地来说,在接盘约一年后,又将“烫手山芋”物归原主,并于2012年10月取回了先前支付的2000万元,白白“折腾”一年。

  记者翻阅湘鄂情公告发现,这件事只在2012年年报里简单提到,且没有提及具体日期,也未提供如款项支付、抵押登记事项等任何详情。由于各方当事人均对该事件三缄其口,记者无法获知更多细节,这让湘鄂情受骗事件也留下了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湘鄂情首期支付的6000万元去向为何?湘鄂情如何说动和泓置地接盘?和泓置地接盘后和湘鄂情之间又发生了什么?为何又是湘鄂情将盘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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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拉斯维加湘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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