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华润置地有限公司宣布,截至2015年2月28日止一个月,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共实现合同销售金额约25.4亿元;合同销售建筑面积约25.02万平方米;投资物业实现租金收入约5.01亿港元。
据计算,1-2月华润置地共实现合同销售金额约102.2亿元;合同销售建筑面积约68.84万平方米;投资物业实现租金收入约10.32亿港元。
另于2月13日,华润置地宣布,其作为借款人就总数为4亿港元、3亿人民币双币种定期贷款融资与一家银行订立了一份贷款融资协议。
公告强调,若提取港元,此贷款融资自该融资协议日期起计为期四年;若提取人民币,此贷款融资自该融资协议日期起计为期三年。
根据该融资协议,倘若华润集团不再为公司的最大单一股东;或华润集团不再持不少于35%公司的已发行股本(不论直接或间接持有);或华润集团实际上不拥有或失去任命公司董事的权利,将构成违反该融资协议的事项。
据悉,于公告日期,华润集团拥有公司已发行股本中约65.02%的权益。
10月31日,华润置地发布公告称,公司与一家银行订立了一份贷款融资协议,获得6.5亿元贷款融资,该贷款融资自首次提款日起计为期5年。
华润置地向华润集团配售2亿股股份,获得67.2亿港元的股本融资大单。华润置地资金充足,且融资成本不高,此次配股融资或是为了推进混改。
5月11日,华润置地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作为借款人就148亿港元的定期贷款融资与多家银行组成的银团订立贷款融资协议,期限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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