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实业将剥离地产业务 15亿转让大地房产50%股权

观点地产网   2015-10-23 09:03

核心提示:10月21日,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发布了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内容显示,公司拟剥离旗下的房地产业务,向转型能源行业作准备。

  10月21日,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发布了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内容显示,公司拟剥离旗下的房地产业务,向转型能源行业作准备。

  据公告,新潮实业拟向山东嘉华盛裕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嘉华盛裕)转让所持烟台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大地房地产)50%股权,以及公司对大地房地产其他应收款权益。

  其中,大地房地产50%股权及公司对大地房地产的其他应收款权益预估值分别约为6.01亿元及9.02亿元。经交易双方初步协商,两项交易标的定价分别为6亿元及9.02亿元,合计15.02亿元,嘉华盛裕将以货币方式支付对价。

  嘉华盛裕为经山东省发改委备案的创业投资公司,今年6月取得了私募基金业务许可。在过去三年里,嘉华盛裕所投项目覆盖了矿业资源类、电子信息业、节能环保产业、制造业、互联网广告服务业和通讯服务业等多个领域。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此次资产出售所涉及的大地房地产的总资产、净资产以及对大地房地产的其他应收款权益的账面价值均超过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对应科目的50%,因此此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对于此次交易,新潮实业方面表示,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影响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交易完成后,深圳金志昌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仍为新潮实业的控股股东,刘志臣先生仍为新潮实业实际控制人。

  另一方面,新潮实业指出,此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将会减少,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将减少。通过缩减公司房地产业务规模,将为公司业务转型打下基础,从而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新潮实业发展战略,公司将收缩房地产业务,新增石油勘探、开采及销售业务,进而逐步转型成为能源类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是公司实现业务转型的重要途径。

  而大地房地产项目开发及销售回款较为缓慢,通过本次重组,公司将加速回笼资金拓展新的业务,快速进入新的业务领域,加快业务转型。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实现业务结构调整,解决发展瓶颈,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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