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拟竞标成都地块股权 投标起标价为7.978亿元

观点地产网   2015-12-04 09:40

核心提示:投标文件显示,目标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13日,为地块及其上物业的拥有人,主要从事体育场地运营及管理、经营及销售体育产品、管理及制定体育竞赛及表演、体育旅游业投资及开发。

  12月3日,华侨城(亚洲)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宣布,成都华侨城的全资附属公司成都创盈已于就目标公司的目标权益举行的投标上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申请并支付保证金。

  根据投标文件,卖方主要从事体育事业项目产业的投资、融资及管理;体育竞赛与表演的经营和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及土地整理。

  投标文件显示,目标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13日,为地块及其上物业的拥有人,主要从事体育场地运营及管理、经营及销售体育产品、管理及制定体育竞赛及表演、体育旅游业投资及开发。

  上述地块位于成都,目前用于及╱或应用于(其中包括)体育、娱乐、文化及住宅用途。有关地块进一步详情将载入通函内。

  据记者了解,投标将于2015年11月6日至12月3日期间举行,而华侨城(亚洲)已于2015年12月3日提交投标申请。

  由于仅有一名竞标者符合资格,投标申请期已延长十个营业日(自本公告日期至2015年12月17日)。于公布投标成功竞标者后,成功竞标者将有义务订立股权转让及认购协议。

  按公告,此次投标的起标价为7.978亿元(相等于约9.653亿港元)。潜在投标人须于2015年12月3日或之前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保证金。

  倘成都创盈于投标中成功竞标,该保证金将用于支付收购及认购目标权益的部分代价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及╱或开支。华侨城(亚洲)已于规定日期支付该笔保证金。

  倘成都创盈竞标失败,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将于三个营业日内将保证金(不计息)返还予成都创盈。

  倘发生(其中包括)以下情况,成都创盈将不获退还保证金:成都创盈拒绝进行竞标;及因与卖方无关的原因,成都创盈于成功竞标后一个月内并无订立股权转让及认购协议。

  成都创盈于投标中提交的目标权益的最终竞标价取决于(其中包括)地块及其上物业的地理位置及未来开发的潜在价值,独立估值师对地块及物业作出之初步估值,及竞争对手于投标所提交的竞标价。最终竞标价无论如何不得超过最高代价。

  目前预期成都创盈将透过其内部资源为潜在转让之付款拨资。

  倘成功竞标,成都创盈将与卖方及目标公司订立股权转让及认购协议。目标权益的余下代价应于股权转让协议及认购协议生效后三个营业日内以现金支付。于完成潜在转让后,目标公司将由成都创盈拥有49%的权益。

  对于此次竞标,华侨城(亚洲)指出,公司主要从事综合开发业务以及制造及销售纸箱及纸制品。就此而言,目标公司拥有优质资产且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且潜在转让为集团进一步发展综合开发业务的良好投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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