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太地产已完成出售物业事宜 董事总经理等高管辞职

观点地产网   2016-03-01 09:48

核心提示:2月29日,渝太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公司完成出售彩星中心、世纪广场及渝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收购伦敦物业的余下权益、派付特别现金股息、董事辞任及更换董事总经理等。

  2月29日,渝太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公司完成出售彩星中心、世纪广场及渝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收购伦敦物业的余下权益、派付特别现金股息、董事辞任及更换董事总经理等。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渝太地产宣布,出售彩星中心、世纪广场及渝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的所有出售事项条件及收购事项条件已获达成,且出售事项完成及收购事项完成已于2016年2月29日发生。出售事项代价及收购事项代价的初始金额已分别由Access Power支付予YT Investment及由Sunrise Metro支付予Castro Global,并将于完成交易后予以调整(如通函所披露)。Castro Global贷款及银行借贷亦已于2016年2月29日及2016年2月24日分别由London Prop Co及Cypress Dynasty全数偿还。

  自出售事项完成及收购事项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HK Prop Co集团及HK Service Co集团任何权益,且彼等所有成员亦不再为公司附属公司。

  渝太地产还宣布,董事会已于2016年1月28日宣派每股股份3.8港元的特别现金股息。由于有关派付特别现金股息的所有条件已获达成,因此特别现金股息将于2016年3月4日(星期五)派付予于2016年2月25日(星期四)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公司股东名册的所有股东。

  另外,渝太地产还宣布了董事辞任及更换董事总经理董事会事宜。渝太地产称,鉴于上述出售事项完成后集团在香港的营运规模将有所缩减,董事总经理兼执行董事黄志强先生以及两名非执行董事李嘉士先生及王溢辉先生已辞任董事,自2016年2月29日起生效。于同日李嘉士先生亦不再为董事会的审核委员会成员。

  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张先生已获委任为董事总经理,自2016年2月29日起生效,以填补黄志强先生辞任产生的空缺,促进完成后集团的决策及执行业务策略的效率,并确保完成后集团的领导一致。

{{num}} 全部展开
0

好文章,支持一下!

0

好文章,收藏起来!

本文转载来自:观点地产网,不代表赢商网观点,如需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赢商网,电话:020-37128209;邮箱:news@winshang.com
参与评论
未登录
你可能感兴趣
添加到收藏夹
×
×扫描分享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