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商网报道)2016年4月18日晚间,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金茂”)在港交所发布公告,宣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于2016年4月14日以证监许可[2016]804号批复文件,核准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金茂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前称方兴地产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发行人」),向合资格投资者建议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境内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申请。
据悉,以上提到的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及应在批复发出之日起12个月内发行第一期公司债券,而公司债券将由中国金茂提供保证,发行人将于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积极申请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司债券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其及附属公司营运资金的用途。
此外,公告表示,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担任发行公司债券的联席主承销商。同时,发行人已获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发行人授予「AA+」评级及公司债券获授予「AAA」评级。
据赢商网了解,在之前中国金茂曾于2016年4月7日早间发布公告称,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3个月,中国金茂集团已累计取得物业签约销售额约60.05亿,累计签约销售建筑面积28.66万㎡。而中国金茂首席执行官兼执行董事李从瑞在前不久的2015业绩会上指出,公司今年的销售目标为360亿元。照此看来,目前第1季度的销售额还未达到目标的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