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称与黑石洽谈收购129亿商业地产资产

赢商网深圳站 卓丽婵综合整理   2016-07-12 10:21
核心提示:7月12日早间,万科在香港交易所就万科与黑石事件做了相关说明。

  (赢商网报道)媒体之间的传闻从来不是空穴来风,早前,香港媒体报道称,"有匿名人士向港交所发出告密信,猜测万科管理层正动用PLANB(B方案),即万科计划收购黑石集团在内地资产,涉及资金130亿元,目的可能是保护管理层的控制权。"

  而于7月12日早间,万科在香港交易所就此次交易事件做了相关说明,以下为万科H提供的相关资料原文:

  1. 本公司于2016年7月4日以海外监管公告的方式刊发了《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39号)的回覆》(「回覆」)。于回覆的第三页本公司披露了与黑石集团关联企业管理的基金「黑石基金」的潜在交易。

  2. 为了快速提升本公司在商业物业管理运营能力,本公司与合作方(「合作方」)计划收购黑石基金及其他独立第三方股东持有的特定商业地产公司(「目标公司」)的多数股权。本公司自2016年1月起已与目标公司的股东展开洽商。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已成立有限合伙制基金(「联合收购平台」),合作方将获取联合收购平台的一定权益,随后联合收购平台将取得目标公司96.55%股权(「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已于2016年6月21日获得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 目标公司96.55%股权价值经公司谨慎评估,并经交易各方的平等协商后确定价值约为人民币128.70亿元。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拟投向联合收购平台合计投资额约为人民币38.89亿元。

  4. 本次交易的对价将不涉及本公司发行任何本公司之证券。就本次交易未有就有关发行或收购本公司股份进行任何谈判。

  5. 联合收购平台的合作方不属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定义下的本公司的关连人士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规则」)定义的本公司关联人。

  6. 根据上市规则计算之有关本次交易之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均不超过5%,故本次交易并不构成上市规则项下须予公布的交易。也不属于根据深交所规则需要披露的交易。

  另外,万科强调,公司尚未就此次交易订立任何具约束力的协议,本次交易可能会或不会进行。

  据悉,7月8日上午时分,匿名人士表示,收购所涉及的130亿元中,约90亿元为向招商银行借贷,万科将承担35亿元,另外5亿元很可能由万科持股6%的绿景中国主席黄敬舒支付。

  事实上,早在去年12月29日之后,万科就多次在披露重组进展的公告中提到了与一"潜在卖方"有合作意向,计划全购目标公司权益,并拟以发新股及现金支付,而匿名人士的告密信不难令人感觉黑石应该就是万科一直在公告中多次秘而不宣的"潜在卖方"。而早先独立董事张利平申请回避表决事件中,其解释原因即是他本人任职的黑石集团正在与万科洽售在中国的大型商业物业项目,因此会带来潜在的关联与利益冲突、和关联关系。更让人后知后觉原来如此。

  然而,我们还会发现,在前不久的万科股东大会上,有股东及媒体就这一"潜在交易对手"多次问及,万科高级副总裁谭华杰则表示,"这个交易并没有失败可能还可以做,但是这个交易和发行股份就没有关系了。至于细节现在也不能披露,我们披露的唯一方式就是公告"。

  此外,赢商网了解到,这并非万科与黑石首次接触,在2015年6月时候,美国黑石公司已与万科合作成立了万科物流地产公司。相关资料显示,美国黑石公司是一家全球领先的另类资产管理和提供金融咨询服务的机构,房地产投资基金是其一大业务。黑石直接拥有的物业资产已达1340亿美元,包括1.03亿平尺(约960万平米)的写字楼,1.65亿平尺(约1500万平米)零售物业、284000个酒店房间等资产。(数据来源于:凯德智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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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黑石万科商业地产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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