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在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举办的企业产权竞价转让活动中,阳光城以13.51亿元竞得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物产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中大地产、物产实业、物产民爆以下统称“转让方”)挂牌出售转让杭州中大圣马置业及浙江物产良渚花苑等15家公司股权组成的股权资产包,同时因竞得上述股权同时承接物产中大及其子公司对标的公司合计91.18亿元的应收债权。
此次交易的总成交金额(包括股权竞得价款及承接转让方对标的公司的债权金额)为104.69亿元,超过阳光城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0%,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早在9月28日,物产中大就曾公告,拟以股权资产包方式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中大地产”)、浙江物产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物产实业”)、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物产民爆”)分别持有的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等15家公司股权,挂牌价格以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值16.5亿元为基础确定。
具体看,物产中大拟以股权资产包包括全资子公司中大地产持有的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浙江中大正能量房地产有限公司98.2%股权、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85%股权、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5%股权、四川思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85%股权、成都浙中大地产有限公司98.1%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70%股权、宁波国际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以及富阳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93.5%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上虞有限公司98.2%股权、江西中地投资有限公司85%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圣马房地产有限公司60%股权、南昌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90%股权、杭州中大银泰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全资子公司物产实业和控股子公司物产民爆分别持有的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10%股权。
彼时的转让公告明确指出,交易受让方不得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的联合体,且于2015年度的房地产销售金额须位于行业前30名。
此前,广发证券在研报中指出,年内阳光城新增项目规划建筑面积1075万方,投资金额合计357亿元,投资力度显著回升。通过股权收购方式增加的项目金额占比达到51%,获取资源理论毛利率达到了56%,而同期招拍挂渠道获取的项目平均毛利仅有16.4%。
10月10日,杭州市余杭区法院出具的《拘留决定书》显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腾蛟被采取拘留15日。
6月13日,ST阳光城(SZ000671)发布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ST阳光城公告显示,由于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之后,公司股票自6月12日起停牌,并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租金不尽人意,但太古地产旗下写字楼物业的出租率却保持了稳定,展现了一定程度的抗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