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拟借道资产证券化融资15.4亿 以优化债务、盘活资产

观点地产网   2017-09-14 08:34

核心提示:9月13日,阳光城宣布拟通过资产证券化融资15.4亿来盘活存量资产,标的资产包含西安高新阳光城希尔顿花园酒店、西安阳光天地购物中心等。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月13日宣布,该公司拟通过创新融资工具盘活存量资产,为实现优化债务结构,产业转型及轻资产运营提供有利条件。

  目前,该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以所拥有的标的资产产权、收费权、收益权、担保物权等符合条件的相关资产,采用信托受益权作为专项计划基础资产,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基础资产进行打包,以资产证券化的方式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该产品总规模不超过8.4亿元,底层资产为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拥有的标的资产产权、收费权、收益权、担保物权等符合条件的相关资产;产品期限不超过期限18年。

  产品的利率以产品最终发行利率为准;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建设资金;担保方式将以实际交易结构为准,包括但不限于:酒店、商业物业以及地下车位提供抵押;公司为专项计划兑付提供流动性支持;物业运营收入办理质押担保。

  该产品的标的资产为西安高新阳光城希尔顿花园酒店、西安阳光天地购物中心及地下停车场;

  阳光城称,为保证 CMBS(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发行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除此,阳光城于同一日还宣布另一笔以物业费债权为基础的资产证券化融资。

  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阳光城拟将依据特定物业合同债权转让合同及物业合同而享有的物业费债权及其附属权益转让予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融资,以开展相关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

  具体来看,阳光城与天风证券合作,阳光城作为原始权益人,将其依据特定物业合同债权转让合同及物业合同而享有的物业费债权及其附属权益作为基础资产转让予天风证券设立的“天风-阳光城物业费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暂定名),预计发行金额不超过7亿元。而阳光城将认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阳光城称,该公司与阳光城物业服务(福建)有限公司、阳光城集团陕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沙新华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广东江湾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物业服务提供方”)签订物业合同债权转让合同,受让上述公司作为物业服务提供方在物业合同项下对物业合同委托人享有的物业费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并将其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天风证券设立的专项计划。

  基础资产对应的特定物业合同项下特定期间内(2017年7月1日(含)至2021年12月31日(含),特定期间可能根据专项计划文件的约定缩短或延长)应收物业费金额不超过12亿元。

  在此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目标募集总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募集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该笔专项计划的付息兑付方式为:优先级按季度还本付息,固定摊还;次级将获得剩余收益。此外,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拟申请在证券交易场所挂牌交易;阳光城将认购此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同时,阳光城将担任此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准备金提供方和差额支付承诺人;承担开放期退出义务。专项计划存续期间,阳光城将为物业服务提供方提供经营资金支持。

  阳光城称,该公司在行业经验、市场品牌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区域竞争优势,且土地储备丰富,近年销售业绩保持较快增长,项目预售款规模较大,债务结构持续优化,其提供的准备金及差额支付承诺,以及其他增信安排可为本交易项下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本金的偿付提供很强的信用支持。

  因此,该公司决定及时把握国内资本市场的发展变化趋势,拟以创新融资模式,使公司盘活存量资产、实现创新性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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