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配发H股新股 不超已发行数量20%

观点地产网   2018-05-15 09:29

核心提示:5月14日,万科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审议通过《发行公司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单独或同时发行、配发及(或)处理不超已发行数量20%。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5月14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发行公司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公告显示,万科董事会提请2017年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批准授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以便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单独或同时发行、配发及(或)处理不超过公司已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20%的新增股份。

  据悉,万科将于2018年6月29日在深圳总部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获悉,此次万科发行公司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授权时期为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该项议案获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后十二个月届满当日、公司任何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更改该议案给予授权三者中最早之日。

  授权内容则包括,给予公司董事会在授权时间内无条件和一般性授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决定以单独或同时发行、配发及处理公司H股股本中之新增股份;由公司董事会批准配发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配发的H股新股数量,不得超过该议案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的H股数量之20%,其中新股包括但不限于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及附有权利认购或转换成股份之其他证券等购股权。

  此外,该授权议案还提及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行使一般性授权时制定并实施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发行的新股类别、定价方式或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以及募集资金投向等,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期间,决定是否向现有股东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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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万科万科董事会万科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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