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基集团成康达尔最大股东 实控人由罗爱华变更为陈华

观点地产网   2018-11-24 10:51
核心提示:康达尔公司控股股东由深圳华超变更为京基集团,实际控制人由罗爱华变更为陈华,且公司股票将于11月26日开市起复牌。

  11月23日,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京基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事项已经实施完毕,公司控股股东由深圳华超变更为京基集团,实际控制人由罗爱华变更为陈华,且公司股票将于11月26日开市起复牌。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京基集团自今年10月22日起向*ST康达除京基集团外的其他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要约收购期限自10月22日起至11月20日止,要约收购的生效条件为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最后一个交易日15:00时,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上市公司股份申报数量达到或超过19,538,434股(占康达尔股份总数的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在10月22日至11月20日要约收购期间,最终有453个账户共计64,575,753股股份接受收购人发出的要约,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39,076,867股,收购人将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

  据悉,本次要约收购股份的过户手续已于11月23日办理完毕,京基集团持有*ST康达162,754,23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1.65%,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时,公司控股股东由深圳市华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京基集团,实际控制人由罗爱华女士变更为陈华先生。

  根据《公司法》等规定,本次收购完成后,康达尔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其上市地位不受影响,经申请,康达尔公司股票也将于11月26日开市起复牌。

  对于此次权益变动,康达尔称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仍将具有独立的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而为进一步确保康达尔的独立运作,收购人承诺将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以及资产独立、完整。

  此外,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方面,收购人及其实际控制人陈华分别承诺称,若承诺人或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在获得有关与康达尔具有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机会,相关第三方同意按照合理的条款将该机会提供给康达尔,同时康达尔亦有意参与且具备该等业务机会的实力及运营能力,则承诺人、康达尔和第三方应进行善意协商以促使康达尔实施该等业务机会。

  至此,康达尔与京基集团这场长达5年之久的股权之争也落下帷幕。据悉,早在2013年京基启动康达尔股权收购以来,便相继提出行使股东权益、罢免管理层、撤换董事会等要求。

  而在今年8月3号,康达尔披露了京基的要约收购报告书,京基已发起要约收购以掌握康达尔控制权,拟以24元/股的价格要约收购康达尔10%股份。但是,京基集团的要约收购计划并未获康达尔认可,康达尔认为京基集团不具备收购上市公司的主体资格。

  8月13日,康达尔董事长罗爱华因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被采取刑事拘留,与此同时公司选举京基集团常务副总裁熊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在此之后,康达尔召开多次会议,如选举京基系巴根、蔡新平、黄益武为公司非独立董事,选举李东明为独立董事。彼时,康达尔董事会的11名成员中由京基集团提名并当选的董事有10名,监事会的5名成员均为京基集团提名,且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裁、财务总监均属京基系。也就是说,从董事会决策层面,京基集团基本已易主京基集团。

  此后,康达尔于10月18日正式披露签署的要约收购报告书,第二大股东京基集团拟要约收购公司3907.69万股,占其股份总数的10%,要约收购价格为每股24元,10月22日起至2018年11月20日为要约收购期限。之后,康达尔发布京基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康达尔的三次提示性公告。

  直至今日,京基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事项已经实施完毕,京基正式成为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京基在人事、股权上均大获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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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陈华京基集团康达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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