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常委、月星集团董事局主席丁佐宏围绕关于实体商业上市以及银行信贷工作如何支持实体商业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议案。
一、建造、自持运营商业综合体与百货商场因一视同仁准予A股上市
在丁佐宏看来,一个商业综合体投资巨大、空间巨大,从业人员众多,汇集成千上万的各类商品品牌,是制造产业链与消费端的最终连接器,是传统百货商场的升级形态。它是现代生活类服务业的主流形式,是就业人口的巨大吸纳池,是稳就业、扶制造、拉投资、促消费、利城市化进程的有效载体,也是追求美好生活的人们消费、社交的主要场所,是城市形象的重要标志之一。
商业综合体直接融资渠道的堵塞,成为实体商业步履为艰的一个重要原因。
而作为生活服务业的物理平台,建造商业综合体与建造百货商场是同样的投资性质,据此,他们都与从事销售物业的房地产开发商迥然不同,但在房地产调控中,将他们归入房地产开发商是误伤,将实体商业与房地产混为一体更是不妥。
对此他建议:
1.将建造、自持运营商业综合体的法人组织定性为商业服务组织,明确是实体商业的运营商;
2.制定商业综合体运营商与房地产开发商的区分标准。这一标准中的核心指标是物业自持与物业销售;
3.对于A股上市后将物业进行社会销售的“市场不良投机者”,制定包括但不限于强制退市在内的严厉惩罚规则,使其不敢为、不能为。
二、银行信贷工作应切实支持实体商业
此外,针对实体商业在银行信贷工作中,作为实体商业运营商的公司,往往也被作为商业地产而归入房地产行业,导致实体商业或“失血”严重,运营困难、发展乏力,或融资成本高企。
丁佐宏则认为作为生活服务业的物理平台,建造商业综合体与建造百货商场是同样的投资性质,将实体商业与房地产混为一体更是不妥,导致 “重资产恐惧症”在社会广泛蔓延,严重挫伤了社会投资意愿,封闭了巨大的就业人口吸纳池,抑制了制造大国挺进消费大国的效率,削减了消费升级引领产业转型的力度。
对策,他建议:
1.将建造、自持运营商业综合体的法人组织定性为商业服务组织,明确是实体商业的运营商;
2.制定商业综合体运营商与房地产开发商的区分标准。这一标准中的核心指标是物业自持与物业销售;
3.加大对实体商业投资与运营的金融支持力度,切实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4.对于实体商业的信贷加强常态化监管,严禁违规挪用于销售型物业的投资和补充流动金。
月星丁佐宏对消费的恢复十分有信心,“今年一定能升回来”,在提振消费市场,他强调“超大型城市综合体可以成为美好生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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