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商业网点规划管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出,严控制大型商业综合体的规模和数量,推广邻里中心模式。
《指导意见》中以下六点值得注意:
1、严控大型商业综合体的规模和数量,避免出现商业过剩和同质化竞争。
2、不得以商业综合体作为房地产开发的卖点,进行虚假宣传;
3、建设单位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业综合体,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的商业综合体。
4、几种应重点建设的业态形式,主要包括:一是特色商业街区;二是商品交易市场;三是农产品市场;四是商贸物流园区。
5、推广邻里中心模式。建设集商业、休闲、文化等功能于一体的便民生活中心。
6、明确了城乡六个级别商业中心的建设参考标准:一是城市商业中心;二是区域商业中心;三是特色商业街区;四是社区便民生活圈;五是县域商业中心;六是乡镇商贸集聚区。
《指导意见》提到,发展目标是到2025年,全省各地基本形成布局优化、结构合理、功能完备、配套完善、城乡互动、高效顺畅的商业网点体系,南京、苏锡常和徐州等重点商圈集聚效应更加凸显。
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联合省政府厅对《指导意见》作了解读
一、我省商业网点布局应把握哪些基本原则?
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应把握如下三个基本原则:
一是统筹协调,民生优先。综合考虑人口分布、消费需求、商业布局、国土利用、生态环境和文化保护等因素,完善覆盖城乡、点线面、大中小、新建和改造设施协调发展的现代商业网点体系。坚持将保障改善民生作为商业网点规划的立足点,重点布局公益性和民生性商业项目,提升商业网点的应急保供能力。
二是优化提升,结构合理。坚持总量适度、结构合理、相对集中、适度超前的原则,注重新建与改造、集中与分散、综合与专业相结合,优化提升现有商业网点,避免大拆大建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着力提升商业品质,丰富商业业态,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更好满足消费升级需求。
三是创新引领,绿色发展。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新趋势,加快推动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创新发展,鼓励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消费。坚持集约、环保、可持续的发展导向,践行绿色商业理念,推动商业设施与生态环境和谐互促。
二、地方在编制商业网点规划时有何具体要求?
各地在编制商业网点规划时,应规范商业网点规划编制程序。
设区市、县(市、区)商务部门牵头,会同自然资源部门编制商业网点布局专项规划,在编制过程中应遵循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加强与“一张图”的核对,经论证报本级政府批复后,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
经批准的商业网点规划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按规划修编程序进行修编。编制或修编商业网点规划要开展可行性研究,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注重明确商业网点发展目标和细化商业网点规划内容。
三、商业网点有哪几种重点建设的业态形式?
《指导意见》中强调了几种应重点建设的业态形式,主要包括:
一是特色商业街区。规划布局特色商业街、步行街等,要注重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突出商旅文结合,以特色商品专业店、专卖店或特色餐饮服务、文化休闲服务为主,合理设置相关配套服务设施。把特色商业街区打造成为景观提升、业态优化、特色鲜明、场景智能的消费集聚区和城市文化名片。
二是商品交易市场。根据区位、交通和产业优势,合理布局商品交易市场。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环境综合整治、产业布局调整、城区建设改造,依法关闭、搬迁、整合不符合规划的市场,优先布局经营环境良好,服务设施完善的市场。
三是农产品市场。主要包括农批市场、农贸市场。按照体现公益性、扩大覆盖面、促进农产品流通的原则,优化农产品批发市场结构和布局。完善农批市场基础设施,提升智慧化水平。农贸市场要同规划建设、土地市场供应相衔接,按照明确分级设置、方便群众生活的宗旨,优化市场布局。新建居住社区必须配备至少一处农贸市场。鼓励农贸市场提升经营环境,拓展和集成各类生活服务功能,为居民日常生活提供便利。
四是商贸物流园区。依托商贸物流节点和消费中心城市,结合国家物流枢纽、综合立体交通网,围绕商贸集聚区、大型批发市场、口岸等载体规划建设商贸物流园区。布局完善园区内仓储、运输、配送、信息、商品展示、电子商务、融资保险等相关配套设施。
四、城乡各级商业中心建设有几类参考标准?
《指导意见》中明确了城乡六个级别商业中心的建设参考标准,并指出各级商业中心建设规模,具体可根据当地城市和农村服务人口数量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是城市商业中心。鼓励布局大型购物中心、精品百货店、国际品牌旗舰店、高端特色主题商场、连锁品牌专卖店、高端酒店、大型专业店和专卖店、文化娱乐和餐饮等多元化、体验式业态,促进国际奢侈品品牌、快时尚品牌、老字号品牌和本地特色品牌集聚发展。限制发展大型超市、仓储式超市、商品交易市场、旧货市场、专业街、农贸市场等业态。
二是区域商业中心。适度布局规模适中的购物中心、百货店、仓储式商店、大型综合超市、专业店、品牌专卖店、餐饮网点、商务酒店和文化娱乐网点等。控制发展商业综合体、商品交易市场和旧货市场,积极引导专业市场升级改造和外迁,结合城市文化特色和消费升级,推动传统百货、专卖店等业态提档升级,改造提升小饭店、小商铺等业态。
三是特色商业街区。突出商旅文结合,以体现特色商品的专业店、专卖店或特色餐饮服务、文化休闲服务为主。鼓励提升体验式消费业态配比,加快发展电商线下体验、亲子体验、文化创意等新兴业态。
四是社区便民生活圈。鼓励布局社区型购物中心、邻里中心、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生鲜超市、便利店、专业店、农贸市场、餐饮网点、美容美发、家政服务、维修、药店、物流配送、电影院、咖啡馆、饮品店、旅馆、医疗保健、中介服务、宠物服务、教育培训、书店、健身房、托幼养老、汽车美容、酒吧等业态。
五是县域商业中心。鼓励布局购物中心、综合超市、农贸市场、便利店、专业店、餐饮网点、电影院、健身房、咖啡馆、面包店、健身房、教育培训、医疗保健等业态。
六是乡镇商贸集聚区。注重提升商业基础设施,以信息化手段联通城市商业资源,鼓励布局超市、便利店、餐饮网点、生活服务网点、小商品市场、专业店(农资)、农贸市场、文化休闲服务等业态。
五、我省商业网点规划有哪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实施管理,在网点规划实施机制方面,加强规划衔接,叠加到国土规划“一张图”上,倡导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创新规划管理方式,加强规划实施的刚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加强信息引导,要求商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商贸流通建设项目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建立商业网点建设信息平台和监测预警制度,加强商贸投资有效引导;
三是加强大型商贸项目管理,要求严格加强大型商贸项目布局管理,落实用途管控,对当地商业环境影响较大的商贸流通项目,要引入公众参与机制;
四是强化部门协同,充分发挥各部门在商业网点布局规划中的作用,要求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商业网点规划布局和建设管理工作。
《指导意见》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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