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出让一宗住宅商服地块 商业部分起始价14.6亿元

赢商网 张兴达   2021-09-10 16:23
核心提示:9月10日,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出让一宗住宅、商业综合地块,由中海以29.2亿元底价摘得,成交楼面价19528元/平方米。

  9月10日,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出让一宗住宅、商业综合地块,该地块编号为津西枫(挂)2021-025号,由中海以29.2亿元底价摘得,成交楼面价 19528元/平方米。

  该地块位于河西区泗水道与桔林北路交口西南角,其四至为:东至桔林北路,南至浯水道,西至枫林路,北至泗水道(以挂牌出让文件附图为准)。

  该地块出让土地面积67969.3平方米,建筑面积149532平方米,容积率1.0-2.2,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商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城镇住宅70年、商服40年。

  挂牌起始价为29.2亿元(其中居住部分出让起始价为27.74亿元,商业部分出让起始价为14.6亿元),最高限价为33.57亿元。

  其他要求:

  1、有关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建设要求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附件,后续监管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2、其他规划要求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

  3、居住用地容积率大于1.0。

  4、该地块须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5、该地块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与首期建设项目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6、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由受让人建成后无偿移交给相关部门。

  7、按照河西区政府来函要求,明确如下出让条件:

  (1)该地块需配建不小于3000平方米、不少于50套的自持租赁住房,配建的自持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为出让地块内规划住宅建设面积,不含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且须集中设置。

  (2)配建的自持租赁住房按照国家和我市关于自持租赁住房的相关规定管理,整体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不得办理销售许可、分割转让、分割抵押,实施整体转让或整体抵押等处置后仍为租赁住房。

  (3)配建的自持租赁住房可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住建发(2021)1号),在试点期间申请财政补贴,奖补标准为建安成本、工程建设其他费、装修装饰费总和的30%,且最高不超过1000元/平方米。

  (4)该地块内设置的一处建筑面积5250平方米的社区养老院和一处建筑面积500平方米的老年人服务中心由受让人实施建设,并在签订出让合同的同时,受让人与河西区民政局签订相关协议,建成后无偿移交河西区政府相关部门。

  8、该地块成交后,签订一个土地出让合同,居住部分按起始价加价溢价额作为土地出让金,商业部分按起始价作为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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