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年初印发《广州市鼓励发展首店首发经济的若干措施》之后,近日,广州正式启动首店首发奖励项目的申报,将进一步加快广州商贸业首发经济发展。
根据广州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广州市商务经济与社会发展项目促进消费提档升级专项(首店首发奖励项目)的通知显示,申报项目要求为:
1、自2024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在广州市范围内开设的首店、旗舰店以及举办的首发活动等;
2、商贸业品牌首店、旗舰店等入驻后,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示范效应;
3、同一项目只可申报一个方向,获得过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重复支持。
广州市商务局呼吁,支持商业设施运营方、街区运营管理机构引进线下商贸业品牌首店,国内外品牌及其代理商等在广州开设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华南首店、广州首店,国内外品牌企业在广州开设升级品牌旗舰店等。
符合条件的首店、旗舰店以及首发活动等可积极申报,经评审将择优纳入支持。具体支持方向和标准如下:
(一)对成功引进品牌首店,且签订2年及以上入驻协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设施运营方、街区运营管理机构等择优给予奖励,每新引进1家品牌首店奖励不超过10万元,每年同一机构最高奖励200万元。
(二)对签订2年及以上入驻协议在穗开设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华南首店、广州首店的国内外品牌企业给予支持,开设首店的租金和装修总成本不低于100万元的,择优按照不超过项目核定实际投资成本20%、最高300万元,分档给予支持。
(三)对签订2年及以上入驻协议开设的国内外品牌独立法人性质(含分支机构转为法人的)各类门店升级为品牌旗舰店的,且上年度营业额不低于500万元、装修总成本超过200万元的,择优按照不超过项目核定实际投资成本20%、最高200万元给予支持。
(四)鼓励国内外品牌、商业设施运营方、知名媒体、策划咨询机构等,在穗开展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新品发布、首秀等活动,对活动主办方投入的活动场租和场地搭建总费用超过50万元的,择优按照不超过项目核定总费用30%、最高100万元,分档给予支持。
在流程方面,申报方须先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材料(纸质版)进行初审和实地考察,确认盖章后将申报项目材料报至评审机构。
根据赢商大数据监测,2023年广州共引入超420家品牌首店,其中,兼具影响力、知名度或创新活力的品质首店共210家,占比几近一半。
近日,广州正式印发《广州市鼓励发展首店首发经济的若干措施》,用最高300万元的奖励及相关的配套支持服务,吸引更多优质品牌首店入驻。
首店属于国际知名品牌的奖励120万元;首店属于国内知名品牌的奖励40万元;首店属于其他特色知名品牌的奖励15万元。
打造一批夜间消费分类地图、夜间消费名店榜单等,策划举办系列夜间活动,推动夜宵、夜购与夜游、夜娱、夜赏、夜跑、夜读等融合发展。
对签订2年及以上入驻协议在穗开设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华南首店、广州首店的国内外品牌企业给予支持,最高奖励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