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蓝色港湾原运营部部长因涉嫌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北青网   2012-08-24 08:39
核心提示:36岁的马宁,在朝阳区蓝色港湾担任运营部长一职。任职期间,他频繁向商户索要“运作”费用,在店里白拿高档物品,还让商户代缴妻子的社会保险,被商户一再举报。日前,朝阳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马宁有期徒刑10个月。

  索要办事好处费 白拿高档眼镜 让商户代缴妻子社保——— 

  36岁的马宁,在朝阳区蓝色港湾担任运营部长一职。任职期间,他频繁向商户索要“运作”费用,在店里白拿高档物品,还让商户代缴妻子的社会保险,被商户一再举报。日前,朝阳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马宁有期徒刑10个月。

  商户集体举报运营部长 

  出生于1976年的马宁,大学毕业后曾在哈尔滨某国际购物广场担任楼层经理,2007年11月来京到蓝色港湾入职,先后担任运营部区域经理、副部长、部长。

  2011年11月,蓝色港湾公司委派工作人员到朝阳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报案的工作人员称,2011年10月以来,公司多次接到一些商户举报,称马宁有不当行为,并向警方提交了书面调查材料。2011年11月16日,警方以马宁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将其抓获。

  2012年6月18日,朝阳检察院将马宁提起公诉。起诉书中指控马宁收受商户张先生贿赂的事实。2010年至2011年9月间,马宁利用具体负责商区运营监管等工作的职务便利,为该公司商户张先生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现金20000元,FENDI牌太阳镜一副(经鉴定价值人民币1540元),POLICE牌太阳镜一副(经鉴定价值人民币987.05元),并让张先生为马宁的妻子缴纳2011年8月至11月的社会保险费共计3546.08元。

  借职权索取商户财物 

  张先生在蓝色港湾里经营各种高端名牌眼镜。据他陈述,2010年4月,他经营的商品国内授权有些问题,马宁找到他,让他把商品全部下架,暂停销售。

  张先生想请马宁吃饭谈谈这事,被马宁拒绝。张先生明白马宁的意思,买了个4000多元的金锁送给马宁的儿子,他商品的授权问题,马宁也不再提了。

  随后,马宁和妻子与两个朋友来店里挑眼镜,都没给钱。马宁自己在店里拿走的POLICE眼镜,仍然没给钱。

  张先生的哥哥想进蓝色港湾开个手表店,马宁收取张先生2万元“运作费”,很快成功签署租赁合同。

  2011年夏天,马宁的妻子离职,从2011年8月开始,马宁要求把妻子的社会保险挂在张先生公司名下。

  蓝色港湾中其他商户也表示,马宁曾用不同方式索贿,但很多私下收受的现金财物无法查证。警方查证了张先生给马宁妻子代缴的社保款、银行卡里的2万元存款等事实,马宁不得不认罪。

  家属退缴赃款两万余元 

  “我平时负责招商以及对商户的日常管理,对他们有处罚权。”马宁清楚,手中的权力可以转化成利益。

  案发后,马宁承认,自己确实让商户张先生的公司给妻子上了社保。

  他也承认,当时其为张先生哥哥进场的事,收了对方2万元。他表示,自己其实没帮什么忙,就是按照正常程序走的,但张先生以为自己帮了忙。

  对于其他商户的举报,他干脆一概不认。

  在法院审理期间,马宁家属退缴赃款共计24000元。近日,朝阳法院审理认定马宁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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