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洲地产成深长城第二大股东 涉嫌国有资产流失?

观点地产   2013-06-14 11:38
核心提示:尽管最终公布的转让价较此前公布的“停牌前30个交易日平均值”高出许多,但鉴于深长城蕴含的价值,有市场人士表示,本次转让“涉嫌国有资产流失”。

  6月13日,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长城”)发布公告,深圳市国资委与受让方深圳市中洲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9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由受让方受让深圳市国资委持有的公司4729.39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75%,转让价格为28.80 元/股。

  公告显示,此次转让完成后,深圳市国资委持有深长城10.00%股份,不再是第一大股东;南昌联泰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联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深长城28%股份,暂为第一大股东。而本次转让完成后,中洲地产将合计持有深长城23.79%股份,成为第二大股东,而在未来12个月内还将择机继续增持深长城股份并成为第一大股东。

  然而,尽管最终公布的转让价较此前公布的“停牌前30个交易日平均值”高出许多,但鉴于深长城蕴含的价值,有市场人士表示,本次转让“涉嫌国有资产流失”。

  据媒体报道,仅深长城旗下的笋岗仓库就被机构估值58亿元;而在华强北深长城还拥有深圳市唯一一家国资的五星级酒店,被估值10亿元。

  除此之外,深长城还拥有大量的土地储备,据券商报告估计为200万平方米;以及还包括深圳、成都在内的正在开发的楼盘,其中即将开业的南山深长城中心,有望带来50亿元的收入。

  其实,早在中洲地产成为深长城股权唯一的拟受让方后,市场就明言,深长城的实际控制权已确凿会落在民企手中。

  资料显示,中洲集团创立于1993年,实际控制人为黄光苗、黄光亮家族。主要从事城市运营、基础设施投资、房地产开发及股权投资业务,其中地产业务涵盖商业地产、住宅及工业地产。目前,集团业务遍及深圳、香港、成都、青岛、惠州等地。

  (审校:劳蓉蓉)

{{num}} 全部展开
0

好文章,支持一下!

0

好文章,收藏起来!

本文转载来自:观点地产,不代表赢商网观点,如需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赢商网,电话:020-37128209;邮箱:news@winshang.com
参与评论
未登录
你可能感兴趣
添加到收藏夹
×
×扫描分享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