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三旧”改造方案获批 加快存量土地二次开发

观点地产   2013-11-24 09:19

核心提示:东莞市国土资源部批复同意《广东省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建设工作方案》,东莞的“三旧”改造政策延续并将长期化,并且要加快存量土地二次开发。

  11月20日,东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关于建立健全常态化机制加快推进“三旧”改造的意见》称,国土资源部批复同意《广东省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建设工作方案》,东莞的“三旧”改造政策延续并将长期化,并且要加快存量土地二次开发。

  《意见》指出,“三旧”改造的年度计划将优先安排以下项目:“三旧”改造核心区范围内的改造项目;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成片改造项目;投资额超10亿元的“工改工”项目、投资额超20亿元的城市综合体改造项目;作为镇街发展重要承载平台,并纳入市政府重大项目计划的改造项目。

  另据规划,“三旧”改造核心区内改造以商业、住宅项目为主,“三旧”改造核心区外改造以产业类项目为主。

  《意见》明确,建立“三旧”改造用地闲置处理机制,查处批而不改行为。对于旧厂房改造项目,在计算动工开发期限时增加6个月的拆除工程期;旧村庄、旧城镇项目增加1年的拆除工程期。

  此外,东莞将按照年度实施项目的“签约率、供地率、开工率、竣工率”对镇街推进“三旧”改造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下达相挂钩。对“工改工”完成较好的镇街,市专项拿出一部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给予奖励,并适当奖励“工改商”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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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东莞三旧改造闲置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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