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龙人事变动:刘晓兰退任非执董 委任郭君为执行董事

赢商网 记者 苏丹丹   2014-04-02 11:20

核心提示:刘晓兰女士于2014年3月31日的服务合同届满时,已退任公司非执行董事。同时,董事会并进一步宣布,郭君先生已获委任为公司执行董事,自2014年4月1日生效。

  (赢商网记者报道)4月1日晚间,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董事会发布关于公司人事变动公告。   

  公告显示,刘晓兰女士于2014年3月31日的服务合同届满时,已退任公司非执行董事。且已向公司董事会确认,概无就其退任公司非执行董事与董事会存在意见分歧,亦无其他事宜需向公司股东垂注。   

  同时,董事会并进一步宣布,郭君先生已获委任为公司执行董事,自2014年4月1日生效。   

  据资料显示,郭君,52岁,系宝龙地产执行副总裁,负责公司的营运管理、开发建设、技术管理、营销管理、决策组织工作。先后在浙江省建设总承包公司、中润集团、中南房地产集团任总裁。   

  其在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工民建本科毕业、日本建设省大学研究生班建设经营管理专业毕业,为国家首批一级注册建造师、高级工程师。2007年6月至2009年1月期间,郭君任宝龙地产执行副总裁,并在2011年1月再次加盟该公司。  

  另外,郭君已就其委任为执行董事与宝龙地产订立服务合同,任期自2014年4月1日生效至2015年10月13日。郭君的任期将直至该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止,并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于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席告退及膺选连任。郭君有权就担任本宝龙地产的执行董事收取董事袍金每年24万元,且获董事会酌情发放应付花红。   

  公告表明,郭君与宝龙地产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于本公告日期,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涵义,郭君在44.4万股宝龙地产股份(即根据宝龙地产股份奖励计划在2013年6月6日获授的44.4万股未归属股份)中拥有实益权益。   

  针对刘晓兰女士的退任,宝龙表示,董事会谨此对刘女士在非执行董事任职期内对本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并热烈欢迎郭君先生上任公司执行董事,加入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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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宝龙地产郭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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