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中心跳楼事件频频发生 商业体如何规避安全隐患

赢商网 编辑 俞哲萍   2015-05-05 17:25

核心提示:近日,郑州万象城跳楼事件又一次引起了网民的高度关注,其实就今年上半年而言,全国大型购物中心已经发生了不少跳楼事件。另外,购物中心安全管理也又一次成为了关注热点。

  (赢商网浙江分站报道整合)近日,郑州万象城发生了跳楼事件,又一度引起了网民关注的热潮。不经意间,经常能够听到哪个商场或购物中心又发生了“坠楼”事件。其实,谁都不希望发生这样悲惨的事件,而同时商场的安全措施也应该做到位,尤其是围栏的防护工作;另外,“生命诚可贵”,每个人都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不要意气用事。

  就今年上半年而言,国内的购物中心或商场也已经发生了不少类似事件。

   

  郑州万象城:

  五一小长假原本是很高兴的几天。可是在郑州市万象城商场内,一名年轻女子却突然从7楼坠楼,前来的救护人员诊断其为当场死亡。关于女子坠楼的具体原因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杭州银泰百货:

  今年3月份,一名男子从杭州银泰百货武林店大楼上坠落,砸瘪了一辆轿车后落在了地上。据了解,这名男子坠楼的地点在银泰百货武林店所在的标力大厦C座,靠近耶稣堂弄一侧。这里是标力大厦的一处停车场地,当时零散停放着10多辆轿车。  

  

  上海五角场百联又一城:

      2015年4月10日下午,上海五角场的百联又一城发生跳楼事件,当时的场面非常血腥。据目击者说,该跳楼男子直接落在了百联又一城B1的某家开放式咖啡厅内,并砸坏该店铺桌椅若干。   

  

  上海港汇广场:

  3月13日下午,上海港汇广场发生跳楼事件。据目击者说事情发生在15:55分前后,现场保安立刻拉起护栏。目测跳楼者是一名男子,没有当场死亡,迅速被送医急救。  

  

  济南世贸广场:

  4月26日晚上,济南世贸广场西侧有大量市民围观,据现场市民介绍说有人跳楼,110与济南消防及时赶到现场、并控制好现场秩序,铺设救护器材、10点左右跳楼者被劝说成功、幸好无人员伤亡。

  

  以上5个事件就发生在今年上半年,在各地的购物中心,发生的原因多种多样,也许是跟商场之间的纠纷,也许是情侣间的小打小闹,也许真的是意外……在此,小编想说“生命诚可贵”,千万不要意气,生命只有一次,定要好好珍惜!

  那么,购物中心应该从哪几方面做好措施以避免出现意外事故呢?另外,从今年5月1号起,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开始正式实施。其中,新规范中对购物中心也有一些相关比较重要的新提法。具体如下: 

  避难走道

  旧规范:无明确要求

  新规范:对避难走道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任一防火分区通向避难走道的门至最近直地面出口的距离≤60m。

  对购物中心的影响:要求从严。明确了避难走道的长度限制。可能会使得购物中心一层出现大量避难走道占用商业面积。

   

  特殊场所的设置要求

  旧规范:无明确要求

  新规范:儿童用房、活动场所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电影院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至少应设置 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对购物中心的影响:要求从严。明确了儿童活动场所、电影院等特殊场所的加强要求。独用楼梯增加了楼梯的数量。

   

  救援场地

  旧规范:无明确要求

  新规范: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15m和8m。对于建筑高度不小于50m的建筑,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均不应小于15m;场地应与消防车道连通,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且不应大于10m,场地的坡度不宜大于3%。

  对购物中心的影响:要求从严。明确了救援场地的尺寸和间距要求。对景观和场地设计有了很大的限制。

   

  救援窗口

  旧规范:无明确要求

  新规范:外墙应在每层的适当位置设可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窗口的净高度和宽均不应小于 1.0m,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1.2m,间距不宜大于20m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2个,设置位应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窗口的玻璃易于破碎,并应设置可在室外易于识别的明显标志。

  对购物中心的影响:要求从严。明确了救援窗口的尺寸和间距要求。会对立面设计产生重大影响。

   

  防火分区

  旧规范:

  一类高层:2000㎡

  营业厅:4000㎡(地上)2000㎡(地下)

  地下室:1000㎡

  新规范:

  一类高层:3000㎡

  营业厅:4000㎡(地上)2000㎡(地下)

  地下室:1000㎡

  地下设备用房:2000㎡

  对购物中心的影响:要求放宽。餐饮、影院等功能区防火分区面积可增大到3000㎡,地下设备用房防火分区面积可增大到2000㎡。

   

  疏散人数

  旧规范:疏散人数=建筑面积×面积换算值×疏散人数换算系数

  新规范:疏散人数 =建筑面积×人员密度

  (人员密度 =原规范中面积换算值×疏散人数原规范中面积换算值×疏散人数算系数)

  对购物中心的影响:要求不变。对家具、建材商店疏散人数放宽为原来的 30%。

   

  疏散宽度

  旧规范:

  高规:1m/百人

  多规:地上一、二层 0.65m/百人

  地上三层 0.85m/百人

  地上四层以上 1m/百人

  与地面高差不大于10m的地下层 0.75m/百人

  与地面高差大于10m的地下层 1m/百人 

  新规范:

  地上一、二层 0.65m/百人

  地上三层 0.85m/百人

  地上四层以上 1m/百人

  与地面高差不大于10m的地下层 0.75m/百人

  与地面高差大于10m的地下层 1m/百人

  对购物中心的影响:要求不变。仅将原有多规、高规要求整合。但相比原参照高规设计的建筑的疏散宽度,新规范有所放宽。

   

  防火分区安全出口

  旧规范: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对相邻防火分区借用宽度未明确。

  新规范:可利用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借用宽度≤计算所需宽度的30%,整层疏散宽度满足率≥100%。

  对购物中心的影响:要求放宽。明确了疏散宽度可借用相邻防火分区。可减小疏散楼梯的宽度和数量。

   

  剪刀梯设

  旧规范:当疏散楼梯独立设置有困难时可设置剪刀楼梯。

  新规范:当分散设置确有困难且从任一疏门至最近楼梯间入口的距离不大于10m时,可采用剪刀楼梯间。

  对购物中心的影响:要求从严。增加了剪刀楼梯的设置难度。会对疏散背走道和商铺的关系限制很大。

   

  消防电梯

  旧规范:高层建筑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时,应设 1台;当大于1500㎡但不大于4500㎡时,应设2台;当大于4500㎡时,应设3台。

  新规范: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火区内,且每个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火区内,且每个火分区不应少于1台。

  对购物中心的影响:要求从严。增加了消防电梯的设置数量。会增加设备成本。

   

  防火卷帘

  旧规范:在设置防火墙确有困难的场所,可采用防火卷帘作为防火分区分隔。

  新规范:除中庭外,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不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10m;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该部位宽度的1/3,且不应大于20m。

  对购物中心的影响:要求从严。对防火卷帘进行了严格限制。室内商铺划分会受限制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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