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房产集团:斥5000万合资设立宁波金丹丰合伙企业

观点地产网   2015-07-15 09:46

核心提示:近日,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与宁波丹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合作投资设立宁波金丹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7月13日,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与宁波丹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作投资设立宁波金丹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将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标的企业宁波金丹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双方合资设立,其中滨江集团认缴出资额5千万元,出资占比98.04%,以有限合伙人身份承担有限责任;宁波丹丰认缴出资额100万元,出资占比1.96%%,以普通合伙人身份承担无限责任。企业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咨询,经营期限20年。

  合作方宁波丹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15年6月30日,主要经营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咨询等业务。双方的合伙期限自2015年6月30日至2035年6月29日止。

  滨江集团表示,本次投资的目的在于通过与专业投资团队合作,借助专业投资团队的专业能力做强公司的投资业务,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投资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宁波金丹丰成立后将开展后续投资,尽管普通合伙人宁波丹丰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专业能力,但仍存在由于投资标的收益表现不佳使投资未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而据了解,有限合伙企业可以结合企业管理方和资金方的优势,实现了企业管理权和出资权的分离,因而是国外私募基金的主要组织形式,其中,黑石集团、红杉资本等都是合伙制企业。

{{num}} 全部展开
0

好文章,支持一下!

0

好文章,收藏起来!

本文转载来自:观点地产网,不代表赢商网观点,如需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赢商网,电话:020-37128209;邮箱:news@winshang.com
参与评论
未登录
你可能感兴趣
添加到收藏夹
×
×扫描分享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