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控股整合家居商贸物业资产 收购深圳等地5处资产

观点地产网   2015-11-14 14:32

核心提示:11月13日,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就收购控股股东南方香江等持有的与家居商贸业务相关的物业资产事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

  11月13日,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就收购控股股东南方香江等持有的与家居商贸业务相关的物业资产事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此次香江控股收购包括包括沈阳好天地100%股权、深圳家福特100%股权以及长春物业、郑州物业、广州物业等五项物业资产。

  其中,沈阳好天地持有的主要资产为沈阳物业,深圳家福特持有的主要资产为深圳物业。

  沈阳物业取得时间为2005年10月1日,对价48,510.91万元,有效期限至2038年9月3日;租赁期限为3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租赁建筑面积为14万平方米,租金为35元/月/平方米。

  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深圳物业取得时间为2005年10月1日,对价23,519.57万元,有效期限2047年3月8日;租赁期限为3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租赁建筑面积为3.2万平方米,租金为70元/月/平方米。

  广州物业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20年(2013年1月1日至2032年12月31日),租赁建筑面积为1.23万平方米,租金为20元/月/平方米至26元/月/平方米。

  由于广州物业当时购置时仅为个旧厂房,经香江商业子公司广香投资自行改造装修后用于家居卖场,考虑到香江集团购置该旧厂房时的对价较低,且未进行改造专修,故双方签订的长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水平较低,租金定价相对合理。

  郑州物业所有权人为深圳金海马,总建筑面积3.95万平方米,目前出租给无关联第三方郑州欧凯龙家具广场有限公司用于家居商贸业务经营。

  香江控股表示,上述合同的签订遵循了市场化原则,是深圳金海马与无关联第三方郑州欧凯龙家具广场有限公司协商定价的结果,该价格是公允的。

  早前11月3日,香江控股发布公告宣布最新重组预案。根据预案文件,公司拟以6.06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约2.74亿元股,并支付现金不超过7亿元,合计作价23.6亿元收购控股股东南方香江等持有的与家居商贸业务相关的物业资产。

  该交易完成后,香江控股自有物业的建筑面积将新增25.62万平方米。

  香江控股方面表示,公司计划通过这次重组整合家居商贸业务上游经营资产,解决公司家居商贸业务目前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以此增加公司的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最终加快上市公司向商贸物流地产业务顺利转型,进一步深化上市公司业务转型的需要。

{{num}} 全部展开
0

好文章,支持一下!

0

好文章,收藏起来!

本文转载来自:观点地产网,不代表赢商网观点,如需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赢商网,电话:020-37128209;邮箱:news@winshang.com
参与评论
未登录
你可能感兴趣
添加到收藏夹
×
×扫描分享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