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称重大资产重组取得一定进展:与潜在对手协商

观点地产网   2016-01-24 06:56
核心提示:万科在公告中指出,停牌期间,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正常推进,取得了一定进展。公司已与一名潜在交易对手签署了一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作意向书。

  1月22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例行公告。

  万科在公告中指出,停牌期间,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正常推进,取得了一定进展。公司已与一名潜在交易对手签署了一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作意向书。公司除与前述潜在交易对手继续谈判之外,还在与其他潜在对手方进行谈判和协商。

  万科续指,鉴于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A股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A股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本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此前报道,万科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A股股票自2015年12月18日下午13:00起开始停牌。

  至12月25日,万科曾宣布就有关可能交易与一名潜在交易对手签署了一份合作意向书,该备忘录旨在列出双方就拟议交易原则上的初步意向,具体为潜在卖方将出售,并且万科将购买潜在卖方持有的目标公司权益。而万科拟以新发行股份方式(A股或H股)及现金支付方式,收购潜在卖方持有的目标资产。

  及至2016年1月16日,万科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万科彼时表示,公司原预计在不超过30个自然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重组方案,即在2016年1月18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但其还于16日公告中表示,因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极为复杂,涉及境内外多项资产、多个相关方,公司与多个潜在交易对手方已持续进行谈判和协商,截至目前具体交易对价、支付方式、交易结构、目标资产具体范围等仍在谈判过程中。又因涉及的资产、业务、财务等各方面核查工作量较大,万科称相关工作难以在2016年1月18日前完成并实现A股复牌。

  万科同时承诺,公司预计自停牌首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即在2016年3月18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万科停牌期间,A股股市可谓风起云涌,2016年的首个工作日,A股下跌触发熔断,1月7日再次触发熔断,证监会更是于1月7日晚间紧急宣布暂停熔断机制,至此,A股上证指数从12月28日万科停牌时的3533.78点下挫至今日的2916.56点,跌幅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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