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界中国私有化启动强制收购 要约股份约98.65%

观点地产网   2016-06-29 15:40

核心提示: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新世界中国地产有限公司、义荣企业有限公司联合发布公告称,要约人已向余下要约股东寄发强制收购通告。

  6月28日,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新世界中国地产有限公司、义荣企业有限公司(作为要约人)联合发布公告称,于2016年6月28日,要约人已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第88条向余下要约股东寄发强制收购通告。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新世界发展及新世界中国称,于2016年4月5日下午四时正,即接纳股份要约的最后时间,要约人已根据股份要约接获涉及2,688,518,264股要约股份的有效接纳,相当于要约股份约98.65%。诚如新世界发展、要约人及新世界中国地产于2016年4月5日刊发的联合公告所披露,要约人将根据公司法第88条行使其权利,透过强制收购该等未被要约人根据股份要约收购的要约股份将新世界中国地产私有化。

  为促使寄发强制收购支票,新世界中国地产将自2016年7月28日(星期四)至2016年8月2日(星期二)(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此前报道,早前1月6日,新世界发展、义荣企业有限公司(作为要约人)及新世界中国地产联合刊发一份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代表要约人(新世界发展的全资附属公司))作出自愿有条件现金要约,以收购新世界中国地产所有已发行股份(经已由要约人及新世界发展持有的股份除外),并注销所有尚未行使新世界中国地产购股权。

  随后新世界发展、要约人及新世界中国地产于2月27日联合刊发了综合要约及回应文件。而在3月18日,新世界发展发布公告称,要约收购新世界中国股份及购股权的普通决议案已获股东特别大会通过,而在当天下午4点前,要约人并未收到超过90%的有效接纳。

  3月31日,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与新世界中国地产有限公司联合发布公告称,正如首份截止公告所披露,于2016年3月21日,要约在各方面已成为无条件。

  新世界发展及要约人谨此提示新世界中国地产要约股东,接纳要约的最后截止时间及日期为2016年4月5日(星期二)(即最后截止日期)下午四时整。要约人无意进一步延长要约。股份要约价将不会增加,要约人亦无保留权利按此行事。

  上述公告指出,要约人将于最后截止日期后透过行使其强制收购余下要约股份的权利将新世界中国地产私有化。而余下要约股份将按与股份要约相同的条款(即按与股份要约价每股要约股份7.80港元相同的价格)透过强制收购予以收购。

  关于支付代价的时间,公告则载明,就于2016年3月21日(即首个截止日期)下午四时整后至最后截止日期下午四时整前有效提呈接纳的新世界中国地产要约股份所应付代价(扣除卖家从价印花税)的支票将于收到有效接纳日期后七(7)个营业日内寄发。

  据公告,新世界中国地产股份预期将由2016年4月6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整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直至撤销新世界中国地产股份于联交所上市地位之日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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