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回应盈安合伙:公司不作决策会否抛售股份

观点地产网   2016-08-24 09:34

核心提示:金鹏计划的日常的操盘是资管计划管理人国信证券来决定,执委会则决定整体投资方向。相关决策并非也无需由公司做出。

  8月23日下午,万科A举行网上业绩会,财务负责人、首席财务官孙嘉,董事会秘书朱旭现身回应外界疑问。

  被问及若管理层因股权事件出走,盈安合伙人是否抛售股份时,朱旭回应称,相关决策并非也无需由公司做出。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万科经济利润奖金方案集体奖金的奖励对象2014年通过深圳盈安财务顾问企业(有限合伙),认购了国信证券设立的“国信金鹏分级1号集合管理计划”和“国信金鹏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目前有关计划合计持有公司A股股份4.94亿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是4.49%。

  朱旭表示,万科EP奖金的奖励对象授权持股合伙人执行委员会进行投资管理和决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担任执委会成员。“金鹏计划的日常的操盘是资管计划管理人国信证券来决定,执委会则决定整体投资方向。”

  对于上述金鹏计划与德赢计划是否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时,朱旭则回应称,目前在公司的前十大股东中,有“招商财富-招商银行-德赢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A股股份3.29亿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是2.98%。“据了解公司管理层和有关计划没有关系。”

   

   

{{num}} 全部展开
0

好文章,支持一下!

0

好文章,收藏起来!

文章关键词: 盈安万科
本文转载来自:观点地产网,不代表赢商网观点,如需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赢商网,电话:020-37128209;邮箱:news@winshang.com
参与评论
未登录
你可能感兴趣
添加到收藏夹
×
×扫描分享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