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居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宣布,于2016年9月29日簿记建档后确定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资格机构投资者分别发行金额为人民币18亿元、年度票面利率为4.6%及期限为5年(境内债券1)及人民币12亿元、年度票面利率为5.7%及期限为7年(“境内债券2”)的非公开境内公司债券。
境内债券1及境内债券2的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及受托管理人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而联席主承销商则是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雅居乐称,公司有权分别在发行境内债券1后的第3年末及发行境内债券2后的第5年末调整票面利率而投资者则有权售回相关境内债券。
发行境内债券1及境内债券2所得净款将用作偿还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现有若干债务。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雅居乐于7月29日便提出拟发行金额为30亿元、年度票面利率为4.98%及期限为4年的非公开境内公司债券。但当时并无计划分两期发行。
8月25日,雅居乐发布公告,已将足够资金存入信贷代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用于偿还将于8月28日到期的7.196亿港元及6000万美元贷款余额。
雅居乐宣布,已就出售五项目公司股权与海螺创业子公司订立转让协议,总代价(即收购价加股东贷款)11.29亿元,预计收益约1.2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