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光控股拟18.12亿购河北廊坊商住项目 建商住综合楼

观点地产   2017-03-29 14:42

核心提示:珠光控股公告宣布,公司及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佟德新、佟德珉及香河金港房地产购买该公司全部股权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总代价为18.12亿。

  3月29日,珠光控股公告宣布,公司及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佟德新、佟德珉及香河金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购买该公司全部股权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总代价为18.12亿元。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香河金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于中国进行物业开发业务,佟德新、佟德珉分别拥有该公司50%股权。

  金港房地产拥有的项目用地包括一宗位于中国河北省廊坊市规划S2路北侧及永泰路西侧地盘面积为30,971.20平方米的住宅用地(项目用地A)及位于中国河北省廊坊市规划S2路北侧及规划E4路东侧地盘面积为58,906.54平方米的住宅用地(项目用地B)。

  该公司拥有的开发权,包括根据该公司与香河县新开街道办事处订立的协议实际对周元沙发材料市场进行拆迁改造工程的权利;以及根据该公司与香河县淑阳镇人民政府就关于许台、金辛庄、矬口村街开发意向书所订立的开发备忘录,实际对许台村、金辛庄乡及矬口村进行区域规划、安置及开发工程的权利

  该公司拥有的工业用地,包括该公司将于完成前转让予珠光控股的两宗工业用地。各宗项目用地目前均持作未来开发,并计划开发成集住宅物业、商场及娱乐设施为一体总建筑面积约224694平方米的商住综合楼。

  香河金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将项目用地A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项目用地抵押),作为偿还该公司若干债务的担保。先决条件为有关抵押将于完成前获解除及豁免。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全年总收益税后亏损88.2万,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全年收益税后亏损137.8 万,总资产2.81亿。

  于交易事项完成后,香河金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成为珠光控股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而珠光控股将为项目用地及开发权的拥有人。

{{num}} 全部展开
0

好文章,支持一下!

0

好文章,收藏起来!

本文转载来自:观点地产,不代表赢商网观点,如需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赢商网,电话:020-37128209;邮箱:news@winshang.com
参与评论
未登录
你可能感兴趣
添加到收藏夹
×
×扫描分享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