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发展向证监会申请 中止与鲁能地产87亿重大资产重组

观点地产网   2017-04-06 08:24

核心提示:广宇发展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证监会关于重组《二次反馈意见》回复,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重大资产重组审查。

  4月5日早间,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因公司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证监会关于重组《二次反馈意见》回复,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重大资产重组审查。

  据公告显示,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13日发布了《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7);2016年7月6日,公司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文件;2016年10月22日,公司发布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文件;2016年11月22日,本次交易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复;2016年12月1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等相关议案;2016年12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3651号);2017年1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3651号)的公告;2017年1月25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说明》;2017年2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3651号),目前公司正积极组织各方研究、落实相关问题。

  广宇发展称,在筹划并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对标的公司开展了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议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事项先后取得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的审核和备案;根据中国证监会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3651号),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落实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回复及更新后的申请文件。

  至于申请中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审查的原因,广宇发展则称,公司收到《二次反馈意见》后,积极会同中介机构就二次反馈意见中所提出的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和讨论。因公司需对《二次反馈意见》的相关问题进行进一步落实,同时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审计数据、法律申请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进行更新,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二次反馈意见》回复。

  广宇发展表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中止审核,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虽然公司现阶段申请中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核,但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待相关事宜落实后,公司将及时申请恢复本次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按照广宇发展于2016年7月6日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广宇发展拟以872,909.51万元向鲁能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重庆鲁能34.50%的股权、宜宾鲁能65.00%的股权、鲁能亘富100.00%的股权、顺义新城100.00%的股权;向世纪恒美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重庆鲁能英大30.00%的股权。

  同时,为提高重组绩效,增强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广宇发展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872,900.00万元,且不超过本次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

  广宇发展指出,此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宜宾鲁能D-04住宅项目、宜宾鲁能D-51项目、鲁能亘富领秀城Q2、Q3地块项目、鲁能亘富领秀城A2地块项目、鲁能亘富领秀城P-2地块项目、顺义新城鲁美嘉苑(一期)项目和顺义新城优山美地D区(二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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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广宇发展鲁能地产鲁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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