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控股与恒大订立补充协议:2020年重组未完成可收回投资

观点地产网   2017-06-30 09:02

核心提示:6月29日晚间,深圳控股发布公告称,与恒大订立了补充协议,若恒大在2020年前未完成重组,则可收回投资,或无偿转让恒大地产股份作为补偿。

  深圳控股有限公司6月29日晚间公告,其与恒大地产方面就此前的股权投资定了了补充协议,若恒大的重组在约定期内未完成,则可收回公司投入资本,或无偿转让恒大地产股份作为补偿。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此前报道,6月1日恒大曾发布公告称,其与13家战略投资者订立了投资协议,拟引入第二轮共计395亿元的战略投资。其中深圳控股股东深业集团认购55亿元。

  对此,本次公告提到,于6月28日,深圳控股间接全资附属子公司与凯隆置业、恒大地产及许家印订立了投资协议的补充协议,订约方同意就深圳控股子公司的退出权利修订投资协议条款。

  该投资协议的条款修订后,若中国恒大重组协议项下拟进行的建议重组在2020年1月31日前尚未完成,且并非因深圳控股子公司原因导致,则深圳控股子公司可于有关限期届满前两个月内,要求凯隆置业:

  按深圳控股子公司原投入资本额回购其所持全部恒大地产的股权,但凯隆置业亦可选择不向其回购有关股权,在此情况下,子公司有权要求许家印按其原投入资本额回购子公司所持全部恒大地产的股权。

  或者,凯隆置业根据约定无偿向深圳控股子公司转让恒大地产股份作为补偿,该股份比为深圳控股子公司签订补偿协议时持有的恒大地产股权百分比(不包括投资协议日期后收购的任何额外股权)的50%。

  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上述补偿程序完毕后,深圳控股子公司有权通过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等方式转让其持有的恒大地产股权,凯隆置业或许家印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且深圳控股子公司享有恒大地产2019年度分红的权利不受上述行使退出权利影响。

  除以上概述的补充协议所载的修订外,投资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均维持不变。补充协议由订约方经考量后共同协定。

  深圳控股方面表示,董事认为经修订回购选择权(在凯隆置业选择不向子公司回购有关股权的情况下要求许家印按其原投入资本额回购子公司所持全部股权),对于在未能实现重组协议项下拟进行的建议重组,可以提供其子公司更好的退出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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