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下午,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及新世界百货(需求面积:50000-80000平方米)中国有限公司联合发布公告称,将透过瑞士银行香港分行提出自愿有条件现金要约收购新世界百货全部已发行股份(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已持有股份除外)的方式进行建议私有化。
瑞银代表新世界发展提出要约,以收购新世界百货全部要约股份,现金代价为每股要约股份2.00港元。除非根据收购守则另有修订或延期,否则根据综合文件所载的要约预期时间表,要约将于2017年7月18日(首个截止日期)下午四时正停止接纳。
同时,公告提到,在遵守相关规定之情况下,若新世界发展于要约截止前收到有关不少于90%要约股份及不少于90%无利害关系的新世界百货中国股份的有效接纳,则新世界发展拟藉行使其权利强制收购该等未被要约收购的要约股份,以实现新世界百货私有化。
若新世界发展行使有关权利及完成强制性收购,则新世界百货中国将成为新世界发展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并将根据相关上市规则申请撤销新世界百货中国股份于联交所的上市地位。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若到截止日期时,要约的接纳水平达到有关强制性收购的指定水平且符合收购相关规定,则新世界百货中国股份将在7月18日起,至根据相关上市规则撤销新世界百货中国股份于联交所的上市地位为止的期间暂停买卖。
据悉,新世界发展及新世界百货曾于6月27日发布要约收购方案的公告,表示此次要约于2017年6月27日起可供接纳,接纳要约的最后时间为2017年7月18日下午四时正。
截止接纳要约的最后时间前,倘若收到不少于90%的新世界百货要约股份及不少于90%无利害关系的有效接纳,则新世界发展将会强制收购未被要约人根据要约收购的要约股份,申请撤销新世界百货中国股份在港交所的上市地位。若少于以上所述份额,要约将不会成为无条件,并将告失效,而新世界百货中国股份仍将在联交所上市。
资料显示,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即2017年6月23日,新世界百货中国的法定股本为10亿港元,分为100亿股新世界百货中国股份,其中已发行股份为16.86亿股,新世界发展持有的股份为12.19亿股,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72.29%,要约股份总数为4.67亿股。
根据要约价2港元计算,截至6月23日,全部已发行新世界百货中国股份的价值约为33.72亿港元。假设要约股东悉数接纳要约且按4.67亿股要约股份计算,要约的价值约为9.35亿港元。
新世界百货表示,受疫情影响,预期于2020年6月底止财政年度的股东应占利润将较去年录得大幅下调,或确认非流动资产(包括商誉)减值亏损。
新世界发展在2019财年实现营收767.64亿港元,同比上升26.49%;公司股东应占年度溢利为181.6亿港元,同比降22.19%。
该项目预期投资总额为人民币80亿,建设楼高约200米及130米的地标式双子塔,以商业、艺术展览等创意空间为配套,并计划于2021年前建成。
兰州民百宣布,控股股东“红楼集团”拟以10亿转让1.547亿股公司股份予元明控股,元明控股将成控股股东,丽水经开区管委会将成实际控制人。
6月23日,合肥百货发布公告称,副总经理周福江、职工董事吴红辞职,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公告披露日,两人未持有合肥百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