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美凯龙修订公司章程:行政总裁职务被撤销

观点地产网   2018-11-12 09:26
核心提示:11月11日晚,红星美凯龙发布公告称,公司修订章程。修订后的章程中,行政总裁的职位被撤销,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

  11月11日傍晚,红星美凯龙(需求面积:30000-100000平方米)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已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观点地产新媒体从公告中获悉,修订后的章程中,行政总裁的职位被撤销,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因此,章程中涉及行政总裁的表述进行了调整。

  其次,章程中将“回购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修订成“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新增加“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两点。

  与此同时,红星美凯龙因章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或第(四)项的原因收购公司股份的,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因章程第二十七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公司股份的, 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红星美凯龙依照章程第二十七条收购公司股份后, 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 公司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其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 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三,修订后的章程中明确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对外担保事项的权限, 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在符合章程、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交易所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情况下, 总经理或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权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在其权限范围内就对外投资、对外担保事项进行审查和决策。但是,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 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

  据悉,红星美凯龙CEO李斌已于7月份正式从公司离职。李斌曾履职于苏宁易购,2016年担任红星美凯龙总裁,负责互联网业务,执行红星美凯龙的O2O战略,并具体管理线上和线下运营等事务。

{{num}} 全部展开
0

好文章,支持一下!

0

好文章,收藏起来!

本文转载来自:观点地产网,不代表赢商网观点,如需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赢商网,电话:020-37128209;邮箱:news@winshang.com
参与评论
未登录
你可能感兴趣
添加到收藏夹
×
×扫描分享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