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置业100亿元境内公司债订立承销协议 已委聘承销商

观点地产网   2019-03-28 09:31

核心提示:3月27日,首创置业发布公告称,公司与首创证券(公司关连人士)及其他承销商订立承销协议,内容有关发行100亿元境内公司债券。

  3月27日,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于今日,公司与首创证券(公司关连人士)及其他承销商订立承销协议,内容有关公司建议在中国以一批或分批形式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境内公司债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

  根据承销协议,首创置业已委聘承销商,负责按照承销协议的条款及条件承销公司的建议发行境内公司债券。首创置业应付承销佣金及费用总额不会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其中首创证券承销总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2018年12月19日,首创置业公告披露,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将于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呈给股东考虑和批准建议,以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100亿元的境内公司债券。此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00亿元,可一次或分期发行,债券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品种。

  首创置业表示,募集资金用途拟全部用于偿付公司债务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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