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股权激励第二个行权期条件已成就

观点地产 张媛娜   2013-05-28 08:49
核心提示:5月27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5月27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万科该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2013年5月29日起至期权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2015年4月24日)止的第二个行权期内,可行权其所持股票期权的30%。

  根据公告,万科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5.5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5.11亿元,都不低于期权授权日(2011年4月25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08-2010年)的平均水平55.49亿元和54.26亿元;2012年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为19.66%,2012年较2010年净利润增长72.83%。综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公告披露,万科股票期权行权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为640人,合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682.015万份。

  资料显示,2012年7月12日,万科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开始,激励对象可以在2014年4月24日之前行权其所持股票期权的40%。截至2013年4月30日,激励对象共行权12055341份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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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万科万科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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