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知名商业项目业主不找国内设计师?谁之过?

赢商网上海站   2015-02-27 10:41
核心提示:今天,他们除了平均比十年以前扩大了2.5倍虚胖的规模以外成了地地道道的“四无设计院”:一无品牌,二无产品,三无核心技术,四无人才储备,这就是现今大多数成规模设计院的现状。

  近期,赢商网《大家专栏》作者范宜昌发表了一篇文章——中国商业地产设计大师在哪里?文章中,他以多年的亲身经历详细阐述了国内外商业地产项目设计师的不同点,言辞犀利,一针见血,几近痛斥的语气口伐笔诛了国内商业地产设计师们的无所作为和不思进取。范老师的文章令人深思,其实,在每一个行业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大有人在。

  小编在钦佩作者之余,再次拎出文章精彩观点,以作分享。

  其在专栏中反思,自20年前从外资设计院来中国开展设计商业地产项目开始,按照建筑法规,本土设计院就给他们配套当学徒,为什么20年过去了没有徒弟满师呢?为什么“长江后浪推前浪”和“青出于蓝胜于蓝”的这些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到了大型商业地产设计领域就不灵了呢?

  他认为目前国内设计师存在严重问题:1、国内设计师中盛行的“一快、二慢、三签证”的策略来看他们的使命感是“以多赚设计费为他们的使命的”。2、许多国内设计师是这样设计大型综合体项目的:“摊开平面排排座、塔楼中间插蜡烛、商场裙房裹脚布、上下动线迷了路、配套设施胡乱布、运行需求全不顾、外表看看真漂亮、商家进去没活路”。而外籍设计院的设计师们的着力点是把项目做得有用。3、国内设计师摈弃手工画图,严重依赖电脑,导致“群体弱智的蔓延”。4、设计院从项目经理、所长、院长的领导们从他们当上项目经理开始就不再是设计师了,他们的主要工作是公关接任务。

  更深层次来说,范宜昌认为中国设计管理体制和设计院的赢利模式存在弊端:

  1. 国内建筑设计市场保护导致国内设计院不思进取;

  2. 国内设计院百货店式层层扣点赢利模式导致设计人才成长的通道缺失从而进一步导致一线设计人员整体丧失创造力;

  3. 收挂靠费出卖资质的赢利模式,国内设计院对来挂靠的设计师的设计成果的质量把控实质上是放开了;

  4. 反思上述中国内地的建筑设计管理体制和设计院的赢利模式20年以来造成了什么样的结果呢?

  经过这20年的舒舒服服服赚大钱到今天房商业地产发展黄金年代过去了的十字路口上,他们除了平均比十年以前扩大了2.5倍虚胖的规模以外成了地地道道的“四无设计院”:一无品牌,二无产品,三无核心技术,四无人才储备,这就是现今大多数成规模设计院的现状。

  对于未来改变,其呼吁需要三管齐下贯彻下面三点:

  1. 从行业管理层面来说:需要打破现有体制,特别是设计资质管理体制,创造有利商业地产设计大师成长的环境,确立服务第一的思路,改变现行的评价标准;

  2. 从设计院角度来说:要看院领导是否是真正的企业家,如果是,就要有决心去刮骨疗毒、洗心革面、树立品牌、打出产品、研发核心技术、做好人才储备;

  3. 从设计师角度来说:需要戒浮躁心理、立用心服务志向、做出手中精品、树立个人品牌,持之以恒,要坚信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针对范宜昌前后两篇文章剖析中外设计院不同做法的文章,也得到众多业内人士关注和反馈。

  时尚创建执行董事列游各国 Anson Chan:回应一下范老师的文章,本人是香港建筑师,后转营从事商业房地产操盘近十年,亦与Callison,RTKL,Benoy,Jerde等合作过,有一点最致命的,是国内设计院没有国际体制建筑师担当总顾问统筹的心态,也不关心或尝试理解商业顾问,甲方招商部营运部等的需求,仍抱着住宅及公建设计的心态希望一步到位。当然亦回应范老师文中所说国内行业体制及资源分配亦是致命伤。

  澳大利亚澳瑞姆中国战略顾问 王玮:看了范老师的文章很钦佩范老师在设计方面所做的如此深刻和广泛的思考,不过对于国内这些设计院真的就不要寄托什么希望甚至产生大师了。

  商业地产关键还不是靠设计而是靠管理经营的人在当中驱动。我也注意到了就像您提到的一些成功项目关键都是像懂商业的家乐福、百联、王府井或大商在其中驱动,其实这个是真正的关键。就像您自己也是来自这样的背景,你自己其实是老虎,设计师是狐狸。狐假虎威么。是你在向设计师提要求,我这些年其实都是在做设计,我的客户就是像恒隆、嘉里、大商、天虹、海信这样真正懂零售和商业的客户,也相对比较省心,很少伺候土豪的,所以去年的业务也没有下降,还是忙得很。

  所以不管你选什么设计师,国内或国外的,我觉得懂零售的业主在主导是关键。找国内设计师也有成功的案例。当然你说的从机电、结构、到景观等最好都找境外的设计师我其实也是很同意的。因为他们做过而且专业。不过你说的让乙方承担损失较难操作,一般专业的乙方都不会同意这样的要求,而且通常作为乙方的有限责任公司和甲方的项目数额的对比是不对称的,再有中国这方面的法律也是保护乙方的,最多以乙方损失设计费为限。对大型建筑设计合同还可以买个保险,但这只对有甲级资质的国内设计院有的约束,对所有的境外顾问都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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